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良善。这从“胸间束着金带”的含义清楚可知,“胸间束着金带”是指环绕胸部;之所以提到胸和带子,是因为胸(breasts)从胸部(chest)突出来,有一根带子环绕。此处指的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因为总体上的胸部(chest)和具体的胸(breasts)就表示这良善。这些之所以表示发出的良善,是因为一切衣服都表示发出的事物;事实上,它们在身体外面,并穿在身体上;发出的事物也在身体外面,并围绕它。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177–182节关于天使所穿的衣服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变得聪明和智慧的情感而穿衣,这种情感就是从他们发出的东西;因为有一个气场从每个天使和灵人发出,它是一种情感的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他们照着该气场而拥有衣服。他们的衣服来自这个气场,这一点并未出现在他们眼前,然而他们知道事实就是如此;关于这个气场,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489, 4464, 5179, 7454, 8630节)。
由此可见“主的衣服”表示发出的神性,也就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充满整个天堂,并进入心智的内层,将聪明和智慧赋予那接受它的人。这就是“身穿白衣”所表示的。由于主所束的带子表示发出的神性良善,所以带子看上去是金的,因为“金”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113, 1551—1552, 5658, 6914, 6917, 9510, 9874, 9881节)。经上之所以提到的是束着带子的胸(breasts),而不是胸部(chest),是因为“胸”表示属灵之爱,“胸部”表示这爱的良善本身。在以赛亚书,“胸或乳房”也表示这爱:
我使你变为永远的荣华,成为代代的喜乐。你也必吃列族的奶,又吮列王的乳房。(以赛亚书60:15–16)
“列王”是指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参看AE 31节);胸或乳房和胸部是指这良善,也就是属灵之爱的良善。
胸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是由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因为整个天堂对应于人的一切事物;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对应于头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对应于胸部;最外层或第一层天堂对应于脚。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天堂也被称为大人或最大的人。由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对应于头部,所以头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其原因在于,属天之爱的良善在第三层天堂掌权,并构成该天堂。由于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对应于胸部,所以胸部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也就是对邻之爱的良善,因为这良善在第二层天堂掌权,并构成该天堂。由于最外层或第一层天堂对应于脚,所以“脚”表示源于属灵之爱的属世之爱的良善,也就是信之良善;因为这良善在第一层天堂掌权,并构成该天堂。由此清楚可知为何胸表示属灵之爱,胸部表示它的良善。不过,这些事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说明会理解得更好,尤其是以下章节:关于三层天堂(HH 29–39节);主在天堂的神性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HH 13–19节);整个天堂类似一个人(HH 59–67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有对应关系(HH 87–102节;《属天的奥秘》,4938—4939, 10087节)。可以从这本书引用相关内容来说明这几件事。胸部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是因为心和肺在胸部里面,心由于对应而表示属天之爱,而肺表示属灵之爱,但肺充满胸部。这种对应关系是存在的,对此,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883–3896, 9280, 9300节);至于什么是属天之爱,什么是属灵之爱,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3节)。
832.启19:18.“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表通过圣言、因而教义的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吸收来自主的良善。
刚才(831节)论述了通过圣言与主的结合;此处则论述通过圣言的真理吸收来自主的良善。“吃”表示吸收(89节);他们所要吃的“肉”表示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表示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的真理(20,483节)。“千夫长”表示那些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或知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这些认知或知识(337节)。“壮士”表示那些因取自圣言的教义而有学问的人,抽象来说,表示由此而来的学问(337节)。“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骑马者”表示那些因对圣言的理解而处于智慧的人,抽象来说,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298, 820节)。“自主的、为奴的”表示那些凭自己知道的人和那些通过其他人知道的人(337, 604节)。“小的大的”表示那些处于大大小不同等级中的人(527, 810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可以吃这些人的肉”表示通过圣言、因而教义的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吸收来自主的良善。
要知道,若非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没有人能从主拥有任何属灵的良善;因为圣言的真理处于天堂之光,其良善处于这光之热,除非理解或认知通过圣言处于天堂之光,否则意愿无法进入天堂之热。爱与仁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形成;人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改造。人里面的教会本身通过它们得以形成;但不只是通过那些理解或认知上的真理,还通过照之的生活得以形成;真理就这样进入意愿,变成良善。真理的外在形式也以这种方式变成良善的外在形式;因为凡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的,都被称为良善;凡属于意愿或爱的也属于人的生命。由此可见,“吃”那些所提及之人的“肉”在此表示通过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吸收良善。谁看不出此处“肉”不是指肉?谁会如此疯狂,以至于相信主呼召并召集所有人去赴大筵席,给他们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之肉?谁看不出这些话定有灵义,若无灵义,没有人知道它们表示什么?谁会坚持否认圣言的核心是属灵的?若照着字义,而非灵义来理解这些话,圣言岂不比物质还物质?
下列以西结书中的话与此类似:
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各种羽族的鸟和田野的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在以色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必吃饱了脂油,喝醉了血;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此处“肉”同样表示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谁看不出,血不会给人喝,甚至喝到醉,他们也不会在主耶和华的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所以,既然“肉”表示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那么显而易见,在圣餐中,主的“肉和血”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约翰福音(6:51-58)所提及的“饼和酒”所表相同。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肉”表示良善,如以下经文:
我要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36:26)
在干旱之地,我的肉体渴想你。(诗篇63:1)
我的心肠、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诗篇16:9)
你见赤身的给他遮体,不可躲藏避开自己的骨肉。(以赛亚书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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