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5

65.“胸间束着金带

65.“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良善。这从“胸间束着金带”的含义清楚可知,“胸间束着金带”是指环绕胸部;之所以提到胸和带子,是因为胸(breasts)从胸部(chest)突出来,有一根带子环绕。此处指的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因为总体上的胸部(chest)和具体的胸(breasts)就表示这良善。这些之所以表示发出的良善,是因为一切衣服都表示发出的事物;事实上,它们在身体外面,并穿在身体上;发出的事物也在身体外面,并围绕它。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177–182节关于天使所穿的衣服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变得聪明和智慧的情感而穿衣,这种情感就是从他们发出的东西;因为有一个气场从每个天使和灵人发出,它是一种情感的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他们照着该气场而拥有衣服。他们的衣服来自这个气场,这一点并未出现在他们眼前,然而他们知道事实就是如此;关于这个气场,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489, 4464, 5179, 7454, 8630节)。

由此可见“主的衣服”表示发出的神性,也就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充满整个天堂,并进入心智的内层,将聪明和智慧赋予那接受它的人。这就是“身穿白衣”所表示的。由于主所束的带子表示发出的神性良善,所以带子看上去是金的,因为“金”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113, 1551—1552, 5658, 6914, 6917, 9510, 9874, 9881节)。经上之所以提到的是束着带子的胸(breasts),而不是胸部(chest),是因为“胸”表示属灵之爱,“胸部”表示这爱的良善本身。在以赛亚书,“胸或乳房”也表示这爱:

我使你变为永远的荣华,成为代代的喜乐。你也必吃列族的奶,又吮列王的乳房。(以赛亚书60:15–16)

“列王”是指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参看AE 31节);胸或乳房和胸部是指这良善,也就是属灵之爱的良善。

胸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是由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因为整个天堂对应于人的一切事物;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对应于头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对应于胸部;最外层或第一层天堂对应于脚。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天堂也被称为大人或最大的人。由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对应于头部,所以头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其原因在于,属天之爱的良善在第三层天堂掌权,并构成该天堂。由于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对应于胸部,所以胸部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也就是对邻之爱的良善,因为这良善在第二层天堂掌权,并构成该天堂。由于最外层或第一层天堂对应于脚,所以“脚”表示源于属灵之爱的属世之爱的良善,也就是信之良善;因为这良善在第一层天堂掌权,并构成该天堂。由此清楚可知为何胸表示属灵之爱,胸部表示它的良善。不过,这些事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说明会理解得更好,尤其是以下章节:关于三层天堂(HH 29–39节);主在天堂的神性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HH 13–19节);整个天堂类似一个人(HH 59–67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有对应关系(HH 87–102节;《属天的奥秘》,4938—4939, 10087节)。可以从这本书引用相关内容来说明这几件事。胸部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是因为心和肺在胸部里面,心由于对应而表示属天之爱,而肺表示属灵之爱,但肺充满胸部。这种对应关系是存在的,对此,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883–3896, 9280, 9300节);至于什么是属天之爱,什么是属灵之爱,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3节)。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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