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155.“事工、信仰”表示属于他们的良善和真理。这从“事工”和“信仰”的含义清楚可知:“事工”是指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信仰”是指真理。信仰表示真理,是因为真理属于信仰,信仰属于真理。“事工”表示良善,是因为在圣言中,“事工”论及良善。因此,亚伦和他儿子,以及利未人的职责,以及总体上祭司的职责被称为“事工”。由于同样的原因,“事奉”耶和华或主表示出于爱之良善敬拜祂。由此清楚可知,“事工”论及作为或行为,“信仰”论及仁爱;对此,可参看前文,在那里,经上说“我知道你的作为、仁爱”;事实上,信仰和仁爱构成一体,因为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没有信仰(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8–122节;《最后的审判》,33–40节)。
在圣言中,“事工”(ministry)和“事奉”(to minister,经上或译为服事)论及爱之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如诗篇: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诗篇104:4)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表示他们是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参看AE 130a节);“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表示他们是神性良善的接受者,因为“火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68节)。由此清楚可知,“事奉者”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
又:
你们做祂万象的都要祝福耶和华;你们都是遵行祂旨意的事奉者。(诗篇103:21)
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耶和华的万象或万军”(AC 3448,7236, 7988, 8019节),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事奉者”;因此,经上说:“遵行祂旨意的。”遵行主的旨意是指出于爱之良善行事;因为一切良善都与意愿有关,正如一切真理都与理解力有关。
以赛亚书:
你们要被称为耶和华的祭司,人必称你们为我们神的事奉者。(以赛亚书61:6)
祭司被称为“事奉者”,是因为他们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因此,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在圣言中被称为“祭司”(参看《属天的奥秘》,2015, 6148, 9809, 10017节);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们被称为“神的事奉者”。这就是为何亚伦和他儿子的职责被称为“事工”,利未人的职责也被称为祭司职分,又为何进入会幕,在那里供职,以及靠近祭司,在那里供职被称为“事工”(参看出埃及记28:35; 30:20; 民数记8:15, 19, 24–26)。耶利米书:
我与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必被废弃。(耶利米书33:21)
亚伦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9806, 9946, 10017节);祭司一般也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AC 2015, 6148节);因此,在圣言中,“祭司职分”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AC 9806, 9809节)。
整个天堂分为两个国度,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的天使住在其中一个国度,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良善或仁爱的天使住在另一个国度。主的属天国度被称为祂的“祭司职分”,属灵国度被称为祂的“王权”(参看《天堂与地狱》,24, 226节)。“事工”论及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而“服侍”(service)论及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由此清楚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事奉”和“用人或事奉者”(minister)、“服侍”和“仆人”表示什么,马太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事奉,乃是要事奉人。(马太福音20:26–28; 23:11–12; 马可福音9:35; 路加福音22:24–27)
约翰福音:
耶稣说,若有人事奉我,就让他跟从我;我在哪里,事奉我的人,也要在哪里。若有人事奉我,我父必尊重他。(约翰福音12:26)
路加福音:
耶稣说,主人来了,发现仆人警醒,那些仆人就有福了;我对你们说,主人必叫他们坐席,自己束上腰带,出来事奉他们。(路加福音12:37)
以赛亚书:
还有那些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要事奉祂,要爱耶和华的名。(以赛亚书56:6)
此处由于“事奉”论及爱之良善,所以经上说“外邦人”要“事奉耶和华”、“要爱祂”;论到主自己,经上说,祂要事奉人。由此可见“事工”表示出于爱之良善所行的一切,因而表示爱之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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