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49

649.启11:7.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诠释启示录 #1188

1188.“灯光在你

1188.“灯光在你中间决不能再照耀”表示将没有天堂和教会的任何真理。这从“光”、“灯”和“不能再照耀”的含义清楚可知:“光”是指神性真理(对此,AE 955, 1067, 1159节);“灯”或“灯台”是指天堂和教会(对此,参看AE 62节);“不能再照耀”是指不存在。

(续)

另举一例,如国王,首领,总督或省长,官员,他们的首要目的是对统治的爱,方法是与他们的统治、管理和职责有关的一切。他们所履行的功用不是以王国、联邦、国家、社会或同胞的利益为目的,而是以统治的快乐,因而以自我为目的。功用本身对他们来说不是功用,而是服侍他们的骄傲。他们履行功用是为了表现,为了与众不同;他们根本不爱它们,虽然赞美它们,其实却轻视它们,就像主人对待仆人一样。我见过死后的这些人,感到很惊讶。他们是烈火魔鬼当中的魔鬼;因为当对统治的爱是首要目的时,这爱就是真正的地狱之火。

我也见过其首要目的不是对统治的爱,而是对神和邻舍的爱,也就是对功用的爱的其他人;这些人是天使,天堂里的统治权或管理被赋予他们。由此再次清楚看出,显赫可能是祝福,也可能是诅咒;作为祝福的显赫来自主,作为诅咒的显赫来自魔鬼。当对统治的爱是首要目的时,这爱是何性质,凡有智慧的人都能从圣言中“巴比伦或巴别”所指的那王国看出来;事实上,这爱将它在天上的宝座置于主之上,宣称它拥有主的一切权柄;因此,它废除了神性的敬拜方式,这些方式都通过圣言来自主,取而代之的是建立了魔鬼的敬拜方式,这些方式在于向活人和死人,以及尸体和骨头献上的崇拜。以赛亚书(14:4–24)中的路西弗就描述了这个王国。然而,只有那些出于对统治的爱而行使这种统治的人才是路西弗,其他人并不是。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