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944.启22:7.“看哪,我必快来!凡执守这书上预言之话的有福了”表主必定到来,将永生赐给那些遵守并行出如今被主打开的这书的教义真理或诫命之人。“看哪,我必快来”表示主必定到来;“快”表示必定(4, 943节);“来”表示祂将要降临,但不是人,而是以圣言降临,祂将在圣言中向所有将要属于其新教会的人显现;这就是祂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参看24, 642, 820节)。“凡执守这书上预言之话的有福了”表示祂将永生赐给那些遵守并行出如今被主打开的这书的教义真理或诫命之人;“有福”的表示接受永生者(639, 852节);“遵守”表示遵守并行出真理或诫命;“话”是指真理和诫命;“这书上预言”表示如今被主打开的这书的教义;“预言”是指教义(8, 133, 943节)。
凡仔细考虑的人都能看出,意思不是说要“执守这书上预言之话”,所表示的乃是要执守,也就是遵守并行出如今在本书被打开并解释的教义真理或诫命。在启示录尚未得到解释时,能执守的事很少,因为它们都是此前不被理解的预言。例如以下这些事就无法被执守:第6章记载的关于从书卷中出来的马之事;第7章关于十二支派的事;第8和9章关于吹号的七位天使的事;第10章关于约翰所吃尽的小书卷的事;第11章关于被杀和复活的两个见证人的事;第12章关于妇人和龙的事;第13和14章关于两个兽的事;第15和16章关于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的事;第17和18章关于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妇人,和巴比伦的事;第19章关于白马和大筵席的事;第20章关于最后审判的事;第21章关于作为一座城的新耶路撒冷的事。从这些事明显可知,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执守这些预言之话的人有福了,因为这些话被封闭了,而是说执守,也就是遵守并行出包含在这些话中,如今被打开的教义真理或诫命的人有福了。这些真理或诫命皆源于主,这一点可见于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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