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938.启22:4.“他们要见祂的面,祂的名字必在他们的额上”表他们将转向主,主也转向他们,因为他们已通过爱结合。“见神和羔羊的面”或“见主的面”不指看见祂的脸面,因为当祂在自己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中时,没有人能见祂的面而存活;事实上,祂是天堂和整个灵界的太阳。因为见祂的面,就是诸如祂在自己里面的样子,就好比人进入太阳,会瞬间被那太阳之火烧尽。不过,主有时会在其太阳之外呈现自己,让人们看见;不过,那时,祂遮盖了自己,通过一位天使将自己呈现在他们眼前;如祂在世上向亚伯拉罕、夏甲、罗得、基甸、约书亚和其他人显现所做的那样;因此,这些天使被称为使者或天使,也被称为耶和华;因为耶和华远远地临在于他们里面。
但“他们要见祂的面”在此并非表示以这种方式见祂的面,而是表示看见来自祂而在圣言中的真理,并通过这些真理认识并承认祂。因为圣言的神性真理构成从显为太阳的主所发出的光,也就是天使所在的光;它们构成这光,故就像能在其中看到祂脸面的镜子。“见主的面”表示转向祂,如下文所述。“主的名字必在他们的额上”表示主爱他们,将他们转向祂自己。“主的名”表示主自己,因为“主的名”表示主的一切属性,主凭借并照着其属性被认识和敬拜(81, 584节);“额”表示爱(347, 605节);“写在额上”表示主的爱在他们里面(729节);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严格来说表示什么。
不过,这句话之所以表示他们将自己转向主,主将自己转向他们,是因为主注视所有通过爱与祂结合之人的前额,从而将他们转向祂自己。所以,天上的天使只面朝显为太阳的主;奇妙的是,无论他们怎样转动身体,都是这样。正因如此,有俗话说“他们眼前常有神”。活在世上,并通过爱与主结合之人的灵也是这种情形。关于脸转向主的详细内容,可参看《圣爱与圣智》(129-144节)和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7, 123, 143-144, 151, 153, 255, 2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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