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56.“对我说,不要惧怕”表复活,然后出于深切谦卑的崇拜。这就是复活得生命,这一点从上文(55节)可推知;显然,这是出于深切谦卑的崇拜,因为他俯伏在主脚前。当他苏醒时,一种神圣的敬畏感充满他,故主说:“不要惧怕。”当来自主的生命进入,取代人自己的生命时,这种神圣的敬畏感(有时伴随心智内层的微颤,有时伴随毛发直立)便油然而生。人自己的生命是从人自己仰望主,而来自主的生命是从主仰望主,但貌似从人自己仰望主。当人处于后一种生命时,他发现自己什么也不是,眼里只有主。但以理也曾体验这种神圣的敬畏感,当时:
他看见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一看见祂,但以理也像死了一样,有一手按在他身上,祂就说,但以理啊,不要惧怕。(但以理书10:5-12)
当主变像,彼得、雅各和约翰同样如此,当时主:
脸面如日头,衣裳如光,门徒也是俯伏在地,极其害怕,然后耶稣进前来,摸他们,说,你们不要害怕。(马太福音17:2,6-7)
主还对在坟墓旁看到祂的妇女们说,不要害怕。(马太福音28:10)
同样,面貌如同闪电,衣服如雪的天使对那些妇女说,你们不要害怕。(马太福音28:3-5)
天使也对撒迦利亚说,不要害怕。(路加福音1:12-13)
一位天使以同样的方式对马利亚说,不要怕。(路加福音1:30)
一位天使对牧羊的人说,不要惧怕。(路加福音2:9-10)
西门因网到了鱼而充满这种神圣的敬畏感,于是他说:
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可耶稣对他说,不要怕。(路加福音5:8-10)
此外还有其它类似经文。引用这些经文,是为让人们知道为何主对约翰说“不要惧怕”,“不要惧怕”表复活,然后出于深切谦卑的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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