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49

649.启11:7.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揭秘启示录 #442

442.启9:13.

442.启9:13.“第六位天使吹号”表审查并显示新教教会中那些没有如此的智慧,然而却将宗教信仰的一切都置于信中,只思想信,除了这信和习惯性的敬拜之外什么也不想,从而随心所欲地生活之人的生命状态。从这一节直到本章末尾,所论述的都是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解读明显看出来。“吹号”表示审查并显示教会的状态,因而审查并显示那些其宗教信仰在于唯信之人的生命状态(397节)。
现在所论述的这些人完全不同于到本章为止所提到那些其信仰的虚假看似蝗虫的样子之人。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早已描述过的那些人热衷于探究因信称义的奥秘,还热衷于给出它的迹象和见证,对他们来说,这些迹象和见证就是道德、文明生活的良善;并坚称,圣言的诫命本身的确是神性,但在人那里就变得属世,因为它们是从人的意愿发出的,并未与信之属灵事物结合;并且因为他们通过博学味道十足的理性分析来确认这些事,所以他们照着上面的描述(421节)而住在深渊的南方区域。
但下文直至本章末尾所论述的那些人并不研究这些奥秘,只是纯粹将信当作宗教信仰的全部,除了信和习惯性的敬拜之外就没别的了,因而随心所欲地生活。我蒙允许看到这些人,还与其交谈;他们住在北方区域的茅草屋里,这些茅草屋散落各处,由芦苇和灯心草抹上石灰建成,屋内的地面就是地板。那些出于属世之光知道如何通过推理确立唯信,并确认它与生活毫不相干的人当中,做得较为巧妙者住前面,较为简单者住在他们后面,较为愚拙者则朝向该区域的西部;他们人数之多,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他们被天使灵教导,但是,凡不接受信之真理并照之生活的,都被带往他们下面的地狱,并被监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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