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49

649.启11:7.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揭秘启示录 #367

367.启7:9.“

367.启7:9.“披着白袍,手拿棕树枝”表与高层天堂的交流和结合,并出于神性真理的称谢。“披着白袍”表示与天堂有交流和结合(参看328节)。“手拿棕树枝”表示出于神性真理的称谢,因为“棕树枝”表示神性真理;因为每种树都表示教会的某种事物,“棕树枝”表示最终层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神性真理;因此:
耶路撒冷圣殿内外所有墙上,以及门上,都刻着基路伯和棕树。(列王纪上6:29,32)以西结书(41:18-20)所提到的新殿也一样。“基路伯”表示圣言(239节),“棕树”表示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至于“棕树”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手拿棕树枝”表示出于神性真理的称谢,这一点可从经上的吩咐明显看出来:
在住棚节,他们要拿好树的果子和棕树的叶子,在耶和华面前欢乐。(利未记23:39,40)
当耶稣往耶路撒冷去过节时,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2,13)
以此表示出于神性真理而对主的称谢。在诗篇,“棕树”也表示神性真理:
义人要发旺如棕树,那些栽于耶和华殿中的必生长,他必发旺在我们神的院里。(诗篇92:12,13)
其它地方同样如此。由于耶利哥是约旦河附近的一座城,而“约旦河”表示教会中的首先之物,这首先之物便是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所以这座城被称为“棕树城”(申命记34:3;士师记1:16; 3:13)。约旦河是进入迦南地的第一边界或入口,而迦南地表示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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