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331.“见有大地震”表教会的状态在这些人当中完全改变,以及恐惧。“地震”表示教会状态的改变,因为“地”表示教会(285节);由于在灵界,无论在何处,当教会的状态堕落,发生改变时,就会看到地震,并且由于这预示着他们的毁灭,所以便有恐惧产生。因为灵界的“陆地”看上去如同自然界的陆地(260节);不过,由于和灵界的所有其它事物一样,那里的陆地也是出于一个属灵的源头,所以它们照着其上居民当中教会的状态而发生相应变化;当教会的状态堕落时,它们就会震动发抖,甚至下沦,离其本位。当最后审判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时,这一切便会发生。这一事实可见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地震”、“震动”、“摇撼”或“战抖”是什么意思:
多处必有瘟疫、饥荒和地震。(马太福音24:7;马可福音13:8;路加福音21:11)
这论及最后的审判。
我发愤恨如火说,那日必有大地震,地面上各人都震动,诸山必倾覆。(以西结书38:18-20)
有大地震,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没有这样的地震。(启示录16:18)
在万军之耶和华发怒的日子,我必使天震动,地也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13)
地的根基也震动了,地大大震动,其罪过在它上头沉重。(以赛亚书24:18-20)
因祂发怒,地就摇撼战抖,山的根基也震动摇撼。(诗篇18:7)
大山在耶和华面前震动,磐石也倾覆。(那鸿书1:5,6)
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10:10; 49:21;约珥书2:10;哈该书2:6-7;启示录11:19等)。不过,要明白,这些事发生在灵界,而非自然界;它们在这方面表示诸如前面所解释的那类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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