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IV.集体人,即大大小小的社区,和由社区形成的复合人,即一个人的国家,是那要被爱的邻舍
412.那些不知道邻舍这个词在真正意义上是什么意思的人,以为邻舍只是指个体的人,爱邻舍是指给他益处。然而,随着个体的增多,邻舍和爱邻舍具有更广泛和更高的意义。谁不明白,爱形成一个社区的许多人比只爱这个社区中的一个人更是爱邻舍?因此,一个或大或小的社区就是邻舍,因为它是一个集体人。由此可知,爱一个社区的人也爱那些组成这个社区的人;因此,向社区正确地意愿和行动,或说对一个社区怀有美好的愿望,并向它行善,或给予益处的人,就照顾到了它的个体成员。一个社区就像一个人;那些组成它的个体可以说是一个身体,并像一个身体的各个部位一样彼此不同。当主和天使从主那里俯视大地时,他们将一个完整的社区视为一个人,其形式与这个社区的成员相一致。我也被恩准看到天堂里的某个社群就像一个人,身量就像一个世人的身量。
对一个社区的爱,是一种比对一个单独或个体人的爱更充分的对邻之爱,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高层职位或有尊严的职位是照着人们以前对社区的领导而授予他们的;他们照着他们所履行的功用而拥有地位或荣誉。事实上,世上有高低不等的职位,其等级取决于对社区的普遍管理范围;管理最广泛、最普遍的是国王;每个人都照着他的职责范围和他所履行的良善功用而得到报酬、荣耀和普遍的爱。
然而,当今的领袖或统治者可能履行功用,照顾社区的利益,却仍不爱邻舍;如那些出于世界或自我,或为了表面,或为了他们看起来好像配得上晋升到更高职位而履行功用、照顾他人利益的人。尽管这些人的真实性格在世上看不出来,但在天堂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那些出于对邻舍的爱而履行功用的人被任命为管理天堂社群的统治者,在那里享有辉煌和荣誉;然而,他们关心的不是这些东西,而是功用。而另一方面,那些出于对世界和自我的爱而履行功用的人被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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