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8.启11:7, 8.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跟他们交战,胜过他们,把他们杀了。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大城的街道上,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就是我们的主钉十字架的地方。
“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649节);“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跟他们交战”表示出于地狱之爱的攻击(650节);“胜过他们,把他们杀了”表示随之而来的教会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毁灭(651节)。
“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大城的街道上”表示它们因教义的邪恶和虚假而灭绝(652节);“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表示通过自我之爱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653—654节);“就是我们的主钉十字架的地方”表示主因它们,即因源于地狱之爱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而遭弃绝和定罪(655节)。
89.“我必将生命树赐给他吃”表来自主的爱与仁之良善的归给。在圣言中,“吃”表归给;“生命树”表主的爱之良善;故“吃生命树”表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归给。“吃”之所以表归给,是因为正如所吃的属世食物归给人肉体的生命,所接受的属灵食物则归给其灵魂的生命。“生命树”之所以表主的爱之良善,是因为伊甸园中的生命树并非表别的,还因为人通过从主所接受的爱与仁之良善而拥有属天和属灵的生命。“树”在经中多有提及,表示教会之人,在普遍意义上表示教会本身,其“果实”则表示生活的良善。原因在于,主是“生命树”,教会和教会中的人所具有的一切良善皆出自祂。关于这一点,适当之处会有说明。之所以说爱之善与仁之善,是因为爱之善是属天之善,就是爱主之善,仁之善是属灵之善,就是爱邻之善。二者彼此的性质可见下文,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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