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47

647.“随时随意”

647.“随时随意”表示每当人攻击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时,他可能会给他们带来邪恶,这良善和真理为主作见证,人也基于它们承认并称谢主。这从论及“两个见证人”时的“随时随意”的含义清楚可知,“两个见证人”是指那些承认并称谢主的人,因为这些人不意愿和实行目前为止所提到的邪恶,而是当恶人攻击从主发出的良善和真理,好对它们造成伤害时,他们给自己带来这些邪恶。诚然,圣言的字义论到耶和华神,也就是主说,祂发怒,发烈怒,祂向恶人大发雷霆,向他们行恶,事实上祂愿意如此行;然而,主从不发怒、发烈怒,也不向任何人意愿或实行邪恶。事实上,主从良善以良善,从真理以来自良善的真理流入每个人,因为祂愿意将所有人都带到自己这里,拯救他们。这清楚表明,“随时随意”不是指他们随意,而是指恶人随意,或随意行恶,也就是攻击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企图伤害它们。

向人意愿邪恶的,不是主,也不是来自主、与世人和天使同在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主神不是与任何人同在的邪恶的原因;不是邪恶原因的人也不是惩罚的原因,而是与人同在的邪恶本身是原因。在天堂和地狱所在的灵界,一切事物都被如此安排,以至于主从不将任何人扔进地狱,而是恶灵将自己扔下去(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情况就是这样,因为主不是邪恶的原因,不是邪恶原因的人不可能是源于邪恶的任何结果的原因。由此清楚可知本节经文所包含的内容,即:不要照字义来理解两个见证人“有权柄关闭天空,叫雨不降下”,“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而是要照灵义来理解;灵义是,那些向“两个见证人”行恶的人给自己带来这些东西。因为任何人向他们行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向自己关闭天堂,并将与自己同在的真理变成虚假,因邪恶的欲望而自己毁灭自己。


诠释启示录 #1141

1141.启18:1

1141.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这从“货物”和“金、银”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用来获得利益的一切事物,当论及教会时,这些货物表示邪恶和虚假(对此,参看AE 1139节)。“金、银”是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242节),但在此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属于巴比伦;当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时,它们就不再是良善和真理,而是邪恶和虚假;它们因歪曲和玷污,以及照之的生活被亵渎。至于亵渎的性质、源头和品质,可参看前文(AE 1045–1099)。“金银的货物”表示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因为本节经文接下来的部分列举了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它们是具体的邪恶和虚假,由“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来表示。本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接下来的第13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第14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属于结果的一切事物。由此清楚可知,“金、银的货物”在此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3)圣治的第三条律法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主。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和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理解力可通过以下事实明白这一点,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人是这些的接受者,所以可推知,出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出于智慧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一切邪恶和一切虚假都来自地狱,而不是来自人,这一点是一个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实,没有像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人这一事实那样成为信仰问题。邪恶和虚假来自人只是一个表象,这个表象若被相信,就是一个谬论。这个谬论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地狱的性质,也知道随着主以良善和真理从那一边流入,地狱如何能以邪恶和虚假从这一边流入。因此,我们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它的性质和起源是什么,从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人作为两边的一个纯粹的接受者如何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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