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6.“并且能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表示他们中间的教会因邪恶的欲望而毁灭。这从“地”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是指教会,如前面频繁所述;“灾殃”是指诸如摧毁属灵生命,从而摧毁教会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主要涉及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欲望,因而涉及邪恶的欲望(也可参看AE 584节)。因此,“将水变成血”表示对那些想要伤害和加害“两个见证人”,也就是伤害和加害承认并称谢主的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之人来说,良善变成邪恶,由此真理变成虚假。
谁都能从以下事实看出并断定,情况就是这样: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来自主,那些不承认和称谢主的人不能接受任何爱之良善或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因不承认和否认而向自己关闭天堂,也就是说,他们弃绝来自天堂,或通过天堂来自主的一切良善与真理的流注;因此,他们仍留在他们的自我之中,这自我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因此,他们因出于他们的自我或出于自己思考和意愿,所以不能思考或意愿不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以及这些爱的欲望中流出的任何东西,因而不能思考或意愿凡来自对主之爱或对邻之爱的任何东西。那些只出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及其欲望意愿和思考的人只能意愿邪恶、思考虚假。凡知道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一切邪恶和虚假都来自人的自我之人都能看出并断定,情况就是这样。
要知道,人在何等程度上承认主,并照祂的诫命生活,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提升到他的自我之上;这种提升就是从世界之光中出来进入天堂之光。只要人活在世上,他就不知道他被提升到他的自我之上,因为他感觉不到它;但将人的内在理解力和内在意愿提升,可以说吸引到主那里仍是存在的,因而就灵而言,人的脸转向主是存在的。然而,死后,这种情况对善人来说变得显而易见,因为那时,将他的脸不断转向主,可以说吸引到祂那里,如同转向一个共同中心是存在的(关于这种转向,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145, 253, 272, 552, 561节)。
但由于按照神序,哪里有一种吸引,哪里必有一种推动力,没有这种推动力,就不可能有吸引,所以按照神序,有一种推动力与人同在;尽管他里面的这种推动力来自主,但仍看似来自他,这种表象使得它似乎属于人。这种似乎来自人、与来自主的吸引相对应的推动力就是承认,因而是基于对主的承认和称谢,以及照祂的诫命生活的接受。这一切必发生在人那一方,出自他生命的自由;然而,人必须承认,这一切也出自主,尽管出自他所处的感知的模糊,他只感觉这一切出于他自己。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一个否认主的人只能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因为他不能被引离他的自我,也就是被提升到这自我之上;他也不能被来自主的任何吸引影响,因而不能被其心智内层朝主的转向影响。
1177.“因一时之间,他们就被摧毁了”表示对一切的丧失和毁灭(的哀悼),也就是对他们的哀悼,这从前面的解释(参看AE 1136, 1168节)清楚可知,那里有同样的话。
(续)
(1)主不直接教导人,或说不是不用方法教导人,而是通过人里面那些来自听觉和视觉的事物间接教导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可推知;对此,必须补充的是,除了圣言所给予的启示,就是诸如包含在先知书,福音书和圣言历史部分中的那种外,别无直接启示,或说人没有被赋予直接启示。这种启示具有这种性质:每个人都可以照着他的爱之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思维而从它那里被教导;那些没有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获得很少的教导,而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获得大量教导,因为他们通过光照被主教导。
光照的性质如下:与热结合的光从主那里经由天堂流入。这热,也就是神性之爱,影响意愿,人从意愿中获得其对良善的情感;这光,也就是神性智慧,影响理解力,人从理解力中获得真理的思维。人之爱的一切事物和他知识的一切事物都从这两个源头,即意愿和理解力中受到影响;但只有那些与主题有关的事物才会被召唤和呈现出来。主通过圣言以这种方式实现光照;在圣言中,源于其中所包含的属灵之物的一切都与天堂相通,主通过天堂流入,或说通过流注经由天堂进入,并流入当时人所沉思的主题。对每个人来说,流注是持续和普遍的,甚至延伸到最微小的细节。它比较像世上太阳的热和光,这热和光作用于地上生长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或说所有物体,无论集体的还是具体的,并照着种子的品质和接受程度而使它们生长,或说赋予生命。那么,万物赖以生存的神性太阳的热和光的运作必是什么样呢?被主通过天堂光照,就是被圣灵光照,因为圣灵就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天堂来自这神性。由此清楚可知,主通过圣言,照着教会之人通过生活所获得的意愿之爱,照着他通过知识(科学)所获得的理解力之光而间接教导他;而且这种教导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来传达,因为这就是流注的神序。
这就是为何基督教分裂为各个教会,并分裂为各个教会里面的各个异端,无论总体还是具体。那些在基督教界之外,没有圣言的人也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被教导,因为他们通过他们所拥有的宗教或宗教原则被教导,这种宗教或宗教原则取代了圣言,并在一定程度上源于圣言。伊斯兰教的宗教或宗教原则在某些方面就取自新旧约圣言。对其他人来说,他们的宗教或宗教原则源于后来失传的古圣言。对有些人来说,他们的宗教信仰来自古教会,古教会拥有古圣言,并延伸到亚洲大陆的大部分地区,与我们今天的教会一样,也分裂成许多教会。许多民族的宗教信仰或原则都源于这些教会,尽管随着时间推移,在许多情况下,这些宗教信仰或原则或多或少地变成了偶像崇拜。
那些其敬拜形式来自这个源头的人就被主通过他们自己的宗教或宗教原则间接教导,就像基督徒通过圣言被教导一样;这是由主通过天堂,从那里通过使他们的意愿和理解力付诸实践实现的,如前所述。但通过这些宗教原则或宗教形式所获得的光照不同于通过圣言所获得的光照。在前一种情况下,光照就像月亮或多或少明亮地照耀着的晚上;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它就像太阳或多或少明亮地照耀着的白昼,从早晨直到中午。因此,延伸到全世界的主的教会,就其光,也就是神性智慧而言,就像从中午到晚上,甚至到夜间的一天,就其热,也就是神性之爱而言,则像从春天到秋天,甚至直到冬天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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