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6.“并且能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表示他们中间的教会因邪恶的欲望而毁灭。这从“地”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是指教会,如前面频繁所述;“灾殃”是指诸如摧毁属灵生命,从而摧毁教会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主要涉及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欲望,因而涉及邪恶的欲望(也可参看AE 584节)。因此,“将水变成血”表示对那些想要伤害和加害“两个见证人”,也就是伤害和加害承认并称谢主的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之人来说,良善变成邪恶,由此真理变成虚假。
谁都能从以下事实看出并断定,情况就是这样: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来自主,那些不承认和称谢主的人不能接受任何爱之良善或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因不承认和否认而向自己关闭天堂,也就是说,他们弃绝来自天堂,或通过天堂来自主的一切良善与真理的流注;因此,他们仍留在他们的自我之中,这自我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因此,他们因出于他们的自我或出于自己思考和意愿,所以不能思考或意愿不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以及这些爱的欲望中流出的任何东西,因而不能思考或意愿凡来自对主之爱或对邻之爱的任何东西。那些只出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及其欲望意愿和思考的人只能意愿邪恶、思考虚假。凡知道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一切邪恶和虚假都来自人的自我之人都能看出并断定,情况就是这样。
要知道,人在何等程度上承认主,并照祂的诫命生活,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提升到他的自我之上;这种提升就是从世界之光中出来进入天堂之光。只要人活在世上,他就不知道他被提升到他的自我之上,因为他感觉不到它;但将人的内在理解力和内在意愿提升,可以说吸引到主那里仍是存在的,因而就灵而言,人的脸转向主是存在的。然而,死后,这种情况对善人来说变得显而易见,因为那时,将他的脸不断转向主,可以说吸引到祂那里,如同转向一个共同中心是存在的(关于这种转向,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145, 253, 272, 552, 561节)。
但由于按照神序,哪里有一种吸引,哪里必有一种推动力,没有这种推动力,就不可能有吸引,所以按照神序,有一种推动力与人同在;尽管他里面的这种推动力来自主,但仍看似来自他,这种表象使得它似乎属于人。这种似乎来自人、与来自主的吸引相对应的推动力就是承认,因而是基于对主的承认和称谢,以及照祂的诫命生活的接受。这一切必发生在人那一方,出自他生命的自由;然而,人必须承认,这一切也出自主,尽管出自他所处的感知的模糊,他只感觉这一切出于他自己。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一个否认主的人只能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因为他不能被引离他的自我,也就是被提升到这自我之上;他也不能被来自主的任何吸引影响,因而不能被其心智内层朝主的转向影响。
326.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的所有诫命,教导和吩咐不仅绝不可作恶,而且绝不可贪恋它们。因此,十诫不仅与外在人有关,也与内在人有关。一个不作恶,却想作恶的人,仍是在作恶。因为主说:
若有人对别人的妻子动了淫念,他心里就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外在人永远不会成为内在人,也不会与内在人行如一体,除非欲望被除去。主也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祂在这一整章教导了同样的事。法利赛人的内在就是对第一、二、五、六、七、八条诫命禁止去做的那些事的贪恋。众所周知,主在世时,教导了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就是不贪恋邪恶。祂如此教导,是为了让内在人与外在人可以合而为一。这就是重新出生或重生,主与尼哥底母谈论了这重生(约翰福音3章)。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能重新出生或重生,从而变成内在人。为使这两条诫命可以回顾前面的所有诫命,并包括禁止贪恋所提到的邪恶,经上首先提到的是房屋,接着是妻子,然后是仆婢、牛驴,最后是邻舍的一切。事实上,房屋涉及随后的一切,因为它包含丈夫、妻子、仆婢和牛驴。接下来提到的妻子又涉及随后的一切,因为她是女主人,就像丈夫是家里的男主人一样;仆婢在他们之下,牛驴则在仆婢之下;最后到来的是在下面或外面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是指邻舍的一切。由此明显可知,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的所有诫命,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无论在广泛意义上还是在严格意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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