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45

645.“又有权柄叫

645.“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表示与这些人同在的真理变成来自邪恶的虚假。这从“有权柄”、“水”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表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时,“有权柄”不是说他们自己有这种能力,也就是将真理变成虚假的能力,因为这违背他们的性质,他们的性质是将虚假变成真理;事实上,对他们起作用的是良善,而不是邪恶,与他们同在的良善不可能行恶;然而,他们仍看似拥有这种能力,并且看似如此行,因为当他们受到伤害时,这一切就会发生;但正是来自地狱的邪恶,或一切邪恶所来自的地狱“将水变成血”,也就是将真理变成来自邪恶的虚假。“水”是指真理(对此,参看AE 71, 483, 518, 537—538节);“血”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来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尤指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因为“流血”表示向仁爱,以及向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施暴。至于这两种意义上的“血”的含义,可参看前文(参看AE 329节)。

揭秘启示录 #556

556.“他们虽至于

556.“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表凡不爱自己胜过主的。“爱惜性命(soul,或灵魂)”表示爱自己和这个世界,因为“性命”(即灵魂)表示人自己的生命,就是每个人生来所拥有的,这生命就是爱自己与这个世界高于一切;因此,“不爱惜性命(或灵魂)”表示不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主和属于主的事物;“虽至于死”表示宁愿去死;所以,这是说爱主高于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40);宁愿去死,也不从这两种爱中退出。主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凡得着性命的,将要失丧性命,凡为耶稣失丧性命的,将要得着性命。(马太福音10:39;路加福音17:33)
爱惜自己性命的,就失丧性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性命的,就要保守性命到永生。(约翰福音12:25)
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凡要救自己性命的,必丧掉性命;凡为我丧掉性命的,必得着性命。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灵魂,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作为自己灵魂的代价呢?(马太福音16:24, 26;马可福音8:34-37;路加福音9:24-25)
“爱主”表示喜欢遵守祂的诫命(约翰福音14:21-24)。原因在于,祂本人就是祂自己的诫命,因为诫命来自祂,因此祂在这些诫命里面,进而在生命刻有诫命的人里面;诫命就铭刻在意愿并行出诫命的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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