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128.“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示在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上坚定不移,直到在世上的生命结束的人将进入新天堂。这从“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当论及那些渴望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时,是指在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上坚定不移,甚至直到在世上的生命结束。经上说“得胜的”,是因为他们是那些承受来自邪恶和虚假的属灵试探,与它们争战的人;“得胜”就是抵制邪恶和虚假,如仇敌那样驯服并征服它们。但没有人会得胜,除非他在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上坚定不移,甚至直到他在世上的生命结束。那时,工作就完成了,因为一个人会永远保持他那时的样子,也就是他的生活直到那时的样子;死亡则是它的结束。不过,没有人能得胜,唯独主能。人若以为他凭自己得胜,不是与他同在的主得胜,就不会得胜,而是跌倒;因为得胜的,是属灵的信仰,而属灵的信仰丝毫不来自人,完全来自主。至于什么是属灵的信仰,可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和《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8–120节),什么是属灵的试探(NJHD 187–201节)。“不受第二次死的害”是指进入新天堂,这一点无法理解,除非知道何谓先前的天或天堂,何谓启示录21章所论述的新天或新天堂。何谓先前的天或天堂在《最后的审判》这本小书有所说明(LJ 65–72);何谓新天或新天堂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这本书有所说明(NJHD 1–7节)。但在解释启示录20-21章时会说明“第一次的死”、“第二次的死”,以及“头一次复活”和“第二次复活”是什么意思;在那里,经上说:
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这是头一次的复活。在头一次复活有份的,有福了,圣洁了;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启示录20:5–6)
又:
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火与硫磺的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示录21:8)
由此清楚可知,“第二次的死”是诅咒。因此,受它的害就是被诅咒;而另一方面,不受它的害就是被拯救。由于所有得救的人都进入新天堂,所以“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示进入新天堂。关于新天堂和组成它的人,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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