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759.“地上的客商,因她奢华太过就发了财”表教阶中具有大大小小级别的人,他们通过统治神圣事物而追求神性威严和超越帝王的荣耀,并不断致力于通过他们名下修道院和个人财产的增多,以及无止境地从世界所聚敛和累积的财富坚固它,从而通过将属天和属灵的统治权据为己有而为自己获得肉体和属世的快乐。巴比伦的“客商”无非表示在天主教的教阶中具有大大小小级别的人,因为本章23节经文说到,他们“原来是地上的大人物”;让他们“发了财”的“奢华太过”无非表示他们为自己获得对世人的灵魂,因而对其产业和财富的统治权所凭借的信条。众所周知,他们无止境地聚敛这些东西,用它们填满自己的宝库;人们也知道,他们拿教会的神圣事物作交易,如通过让人们向修道院、圣徒及其像进行奉献和馈赠,或弥撒、宽容、豁免来贩卖救恩,也就是天堂。
谁看不出,教皇统治在宗教改革时期一直没有被打破,他们还会在整个欧洲各国搜刮产业和财富,然后成为唯一的领主,而其余的人都成为奴仆?在过去的几个世纪,他们的权力超过帝王,如果帝王不顺服,他们就会将其逐出教会,并废黜,自那时起,他们不是一直拥有巨额财富吗?如今他们每年不是仍有巨额进账,宝库不仍堆满金银宝石吗?这种类似未开化的统治欲仍占据他们当中许多人的心智,若突破限制,唯一能约束他们的,就是对丧失统治权的恐惧。然而,如此庞大的收入、财宝、产业除了让他们以此为乐为骄傲,并巩固统治,直到永远外,还有什么用处呢?由此可知“地上的客商,因她(即巴比伦)奢华太过就发了财”表示什么。在以赛亚书,他们也被称为“客商”:
巴比伦的居民如同碎秸,火已将他们烧尽;他们不能救自己脱离火焰之手,这就是从幼年与你贸易的客商。(以赛亚书47:14,15)。
在圣言中,买卖与贸易或经商、交易表示为自己获取属灵的财富,就是真理与良善的知识,在反面意义是虚假与邪恶的知识;通过后者赚得世界,通过前者赚得天堂。所以,主将天国比作寻找好珠子的买卖人(马太福音13:45,46);教会之人比作交给他们银子、叫他们做买卖赚钱的仆人(马太福音25:14-30);并且给了他们十锭银子,叫他们同样用来做买卖赚钱(路加福音19:12-26)。“推罗”表示教会对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故以西结书整个27章都在论述她的交易和获利;并论到她说:
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得了金银财宝,你靠自己的大智慧和贸易增添资财。(以西结书 28:4,5)
另一处:
推罗变得荒凉,她的客商是王子,她的买卖人是地上的尊贵人。(以赛亚书23:1,8)
在迦南地的犹太人当中,遭败坏的教会被称为“贸易之地”(以西结书16:3, 29; 21:30; 29:14; 17:4; 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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