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504.“就是我们的主钉十字架的地方”表不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因而表弃绝的状态。在教会,论到亵渎主的人,就说他们“把主钉在十字架上”,就像犹太人那样,他们否认祂是神的儿子。那些否认主的人身为神性的人之所以就像犹太人,是因为每个人都视主为一个人,若视祂的人身如同另一人的人身,就无法思想祂的神性,无论他怎样称这人身为自永恒所生的神儿子,并与父的神性同等。当谈论或读到这句话时,听是听到了,但若将主视为物质人(material man),和其他任何人一样,并且同样具有血气的属性,那么同时却不相信;于是,他移除主的神性,不再关注它,故处于好像否认它的状态,因为他否认主的人身是神的儿子,就像犹太人否认它,并为此将主钉在十字架上那样。然而,经上公开声明,主的人身就是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2,35;马太福音3:16-17等)。
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为何教会之人直接靠近父神,许多人还直接靠近圣灵,却鲜有人直接靠近主。犹太人由于否认主是弥赛亚,神的儿子而将祂钉在十字架上,故他们的耶路撒冷也被称为“所多玛”(以赛亚书3:9;耶利米书23:14;以西结书16:46,48)。并且主说:
那日,罗得从所多玛出来,从天上降下火和硫磺,把他们全都灭了;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30)
从前面可以看出“火和硫磺”是什么意思(452,4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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