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21.“归向神和祂父”表(他们)因此成为祂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的形像。“神和父”在灵义上非指两个人物,“神”是指智慧方面的神性,“父”指爱方面的神性。因为主里面有两样事物,即神性智慧与神性之爱,或说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在旧约,这二者是指“神”和“耶和华”,在此是指“神”和“父”。由于主教导祂与父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0:30; 14:10, 11),所以神与父不是指两个人物,而唯独指主。再者,神性是一且不可分割,故“耶稣基督使我们归向神和祂父作王和祭司”表示为了他们在主面前如同其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的形像。因为在人和天使里面,神的形像就在于这二者。在圣言中,本为一的神性以各种名字命名,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主自己也是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神、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又: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亘古以来,你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约翰福音: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相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9,11)
可参看下文(9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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