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128.“仁爱、事奉”表被称为仁爱及其行为的属灵情感。“仁”是一种属灵的情感,因为仁就是对邻之爱,对邻之爱就是这种情感。“事奉”(Ministry)是仁的行为,因为在圣言中,那些行仁爱之事的人就被称为“仆役”(ministers)。拜神的人有时被称为“用人”(或仆人servant),有时被称为“仆役”。凡处于真理的人,都被称为“神的用人”;凡处于良善的人,都被称为“神的仆役”。这是因为真理服侍良善,良善事奉真理。凡处于真理的人,都被称为“用人”(或仆人servant)(参看3节);凡处于良善的人,都被称为“仆役”。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你们倒要称为耶和华的祭司,我们神的仆役。(以赛亚书61:6)
我与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绝不能废弃。(耶利米书33:21)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仆役”(ministers),是因为“祭司”代表主的神性良善。
你们作祂的诸军,作祂的仆役,遵行祂旨意的,都要称颂耶和华!(诗篇103:21)
耶和华以风(spirits)为使者,以火焰为仆役。(诗篇104:4)
作为“风”的“使者”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作为“仆役”的“使者”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火焰”还表示爱之良善。耶稣说:
谁要为大,就必作你们的仆役;谁要为首,就必作你们的用人。(马太福音20:26-27; 23:11-12)
“仆役”在此论及良善,“用人”则论及真理。以下经文中的“事奉”和“仆役”所表相同(以赛亚书61:6;约翰福音12:26;路加福音12:37等)。因此,很明显,“仁爱、事奉”表属灵情感及其行为。因为良善属乎仁,真理属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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