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43

643.“若有人想要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最后的审判 #65

65.在启示录,我们

十、先前的天及其废除 

65.在启示录,我们读到:

我看见一个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启示录20:11)

后面:

我看见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因为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已经过去了。(启示录21:1)

我在本书第一章(3节)和别处已说明,新天和新地,以及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不是指可见的天空和我们所居住的大地,而是指天使天堂和教会。因为圣言本质上是属灵的,因而论述属灵事物,也就是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事物。字义上的属世事物用来表示它们,因为属世之物是属灵之物的一个基础;没有这样一个基础,圣言就不是神的工,因为它不完整。属世层,就是神性秩序的最外层或最末层,使属灵和属天的内层变得完整,以便它们能稳固地立于其上,如同房子立于地基之上。

然而,人们因从属世的角度,而不是从属灵的角度来思想圣言的内容,故以为这些和其它经文中提到的天和地是指自然界的天空和这个地球。这就是为何每个人都期盼它们能消失并毁灭,新的随之被创造出来。为防止人们永远保持这种期盼,尽管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过去了仍不见它发生,圣言的灵义被揭开,好叫人们知道圣言中的许多话的含义。只要我们以纯属世的方式思想所说的话,这些含义就无法出现在我们的理解力里面;这也包括将要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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