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43

643.“若有人想要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真实的基督教 #502

502.通过关于教会

502.通过关于教会的属灵事物的虚假而变得属世的人,必以为神性全能超越秩序,因而以为神性全能无需秩序,或独立于秩序之外。因此,他会陷入以下疯狂的想法:“当神能凭祂的全能从天上来完成祂在地上所实现的事时,主为什么还要降世,并以这种方式实现救赎呢?为什么祂不能通过救赎无一例外地拯救整个人类呢?为什么魔鬼后来能战胜人里面的救赎主?为什么会有地狱?难道神过去不能,现在仍不能凭祂的全能抹去地狱吗?或者,不能把所有人都从地狱中救出来,使他们成为天堂天使吗?为什么会有最后的审判?难道神不能把所有山羊从祂左边移到右边,使它们成为绵羊吗?为什么祂把龙的使者和龙自己从天上扔下来,而不是把他们变成米迦勒的使者?为什么祂不将信仰赋予所有这些人,并把儿子的公义归算给他们,从而赦免他们的罪,使他们称义和成圣呢?为什么祂不让地上的走兽、空中的飞鸟和海里的鱼说话,赐给它们聪明,把它们和人一起引入天堂呢?为什么祂最初没有,或现在没有把整个世界都变成一个乐园,乐园里没有善恶知识树和蛇;在那里,一切小山都流淌着丰盛的葡萄酒,天然产出金银,以至于所有人都可以作为神的形像、唱着禧年的歌生活在其中,从而处于永恒的节庆和欢乐呢?难道这一切不适合或配不上全能的神吗?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类似问题。

但我的朋友,这都是空谈。神性全能不是没有秩序;神本身就是秩序;一切事物都是从秩序中、在秩序里并为了秩序而被创造出来的,因为它们都是从神那里被创造出来的。人被创造是有秩序的,即:他的幸福或痛苦,或说,祝福或诅咒取决于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为如前所述,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创造一个人是不可能的,甚至连创造一个走兽,一只飞鸟或一条鱼都是不可能的。但动物只有属世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人不仅有属世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还有属灵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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