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405.但当自我之爱或统治之爱构成头时,天堂之爱就会通过身体降到脚上。随着自我之爱的增加,天堂之爱通过脚踝降到脚底,如果自我之爱进一步增加,天堂之爱就穿过脚跟,被踩在脚下。有一种统治之爱源于对邻之爱,还有一种统治之爱源于自我之爱。那些处于源于对邻之爱的统治之爱的人,寻求统治是为了可以向公众和个人履行功用;因此,在天堂,统治权被托付给这些人。
那些生来就为了掌权进行统治而被抚养长大、接受教育的皇帝、国王和贵族或公爵,他们若在神面前谦卑自己,有时比那些出身卑微,出于骄傲比其他人更渴望显赫地位的人更少地受到这爱的影响。但对那些处于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的人来说,天堂之爱就像一种脚凳,为了取悦普通人,他们把脚放在脚凳上。然而,当他们不在人们的视线之内时,他们就会把它扔到角落里,或扔出门外。原因在于,他们只爱自己,因而将自己的意愿和思维沉浸在他们的自我中,而这自我就本身而言,是遗传之恶,这遗传之恶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
困扰那些处于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的人的邪恶通常是这些: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那些不支持他们的人的敌意和随之而来的敌对行为,仇恨,报复,无情,凶恶和残忍。这些邪恶在哪里盛行,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蔑视。即便他们尊重这些事物,那也只是用嘴巴,以免他们受到教会权威或神职人员的谴责和其他人的斥责。
但统治之爱对神职人员来说是一回事,对平信徒来说是另一回事。对神职人员来说,当缰绳给它,或说约束被除去时,它就会向上攀升,直到他们想成为神;而对平信徒来说,它会增加,直到他们想成为国王;这爱的幻觉或疯狂影响他们的心智,或把它们带走,直到这种程度。
在完美的人里面,天堂之爱占据最高位置,可以说形成随之而来的所有爱的头;世界之爱在它下面,就像头下面的胸;自我之爱又在世界之爱下面,就像脚。由此可知,如果自我之爱形成了头,那么这个人就完全颠倒了。这时,在天使看来,他就像一个趴在地上的人,头朝地,背朝天。当敬拜时,他看起来像豹子的幼崽一样舞动手脚。此外,这些人以各种双头动物的形式出现,上面的头有一张野兽的脸,而下面的头有一张人脸,这人脸不断从上面被摁下去,被强迫亲吻地面。所有这类人都是感官人,就像前面所描述的人(TCR 4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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