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284.在以下圣言经文中,可以找到前面关于律法的颁布、神圣和能力的内容:
耶和华在火中降临西乃山上,然后那山冒烟震动,有雷轰、闪电、密云和角声。(出埃及记19:16-18; 申命记4:11; 5:22-26)
出埃及记:
在耶和华降临之前,百姓预备自己三天,分别为圣。(出埃及记19:10, 11, 15)
又:
在山的四围定界限,不可靠近或接近山脚,免得死亡;连祭司也不可以,只有摩西除外。(出埃及记19:12, 13, 20-23; 24:1, 2)
又:
律法从西乃山上颁布。(出埃及记20:2-17; 申命记5:6-21)
又:
律法被刻写在两块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32:15, 16; 申命记9:10)
又:
当摩西第二次带着这两块石版下山时,他的面皮发光,因此他与百姓说话时,就用帕子蒙上脸。(出埃及记34:29-35)
又:
那两块石版被放在约柜里。(出埃及记25:18; 40:20; 申命记10:5; 列王纪上8:9)。
又:
施恩座被安在约柜上,上面安有金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1)
又:
约柜、施恩座和基路伯都被放在会幕中,构成会幕的首要和至内在的部分;上面有陈设饼的包金桌子,金香炉,带着金灯盏的灯台,构成会幕的外在部分。用细麻、蓝色、紫色和朱红色线织成的十幅帷幔构成会幕的最外在部分。(出埃及记25; 26; 40:17-28)
又:
约柜所在的地方被称为至圣所。(出埃及记26:33)
民数记:
全体以色列人都照着支派按顺序在会幕的四围安营,并按顺序跟着会幕起行。(民数记2章)
出埃及记:
那时,会幕上面日间有云柱,夜间有火柱。(出埃及记40:38; 民数记9:15-23; 14:14; 申命记1:33)
又:
耶和华在施恩座以上、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说话。(出埃及记25:22; 民数记7:89)
民数记:
因约柜里的律法,论到约柜,经上说,耶和华在那里;因为约柜往前行的时候,摩西就说,耶和华啊,求你兴起;约柜停住的时候,他就说,耶和华啊,求你回来。(民数记10:35, 36; 撒母耳记下6:2; 诗篇132:7, 8; 历代志下6:41)
利未记:
由于律法的神圣,亚伦不允许进幔子内,除非带着祭物和香。(利未记16:2-14等)
约书亚记:
由于主的能力在约柜里的律法中的存在,约旦河的水被分开;当约柜停在河中间时,百姓就从干地上过去。(约书亚记3:1-17; 4:5-20)
又:
当抬着约柜围绕耶利哥城时,城墙就倒塌。(约书亚记6:1-20)
撒母耳记上:
非利士人的神大衮在约柜前仆倒在地,后来躺在庙的门槛上,头和手掌都折断了。(撒母耳记上5章)
又:
因约柜的缘故,伯示麦人被击杀的有数千人。(撒母耳记上5, 6章)
撒母耳记下:
乌撒因触摸约柜而死。(撒母耳记下6:7)
又:
大卫献祭欢呼,把约柜抬进锡安。(撒母耳记下6:1-19)
列王纪上:
所罗门把约柜抬进耶路撒冷圣殿,它在那里构成圣所。(列王纪上6:19等; 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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