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42

642.“就有火从他

642.“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对他们实施伤害的人陷入来自地狱、毁灭自己的邪恶和虚假。这从“火”和“烧灭仇敌”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在此是指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而对各种邪恶和虚假的爱(对此,参看AE 68, 504, 539节)。由此可知,“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那些渴望伤害他们或对他们造成伤害的人都陷入来自地狱的各种邪恶和虚假。“烧灭仇敌”是指这些人将因邪恶之虚假而灭亡;因为在圣言中,“仇敌”表示邪恶之虚假,“敌人”表示邪恶,那进行摧毁的,是对邪恶和虚假的爱。

经上说,“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但这话是照着表象来说的;经上照着表象还说,火和火焰从神的口中出来,怒气和愤怒从祂鼻孔中出来;然而,没有任何火、怒气和愤怒从祂那里发出来,因为祂是良善本身,爱本身和怜悯本身,从中不可能发出任何火、怒气或愤怒;但经上仍如此说,是因为表象就是这样。表象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当邪恶和地狱的灵人攻击任何神性事物,企图伤害它时,如当他亵渎主或圣言,或任何教义之良善和真理,或主所保护的任何善灵或天使时,这恶灵就立刻失去主的保护;因为每个灵人,无论恶的还是善的,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当他失去这种保护时,就陷入来自地狱的各种邪恶和虚假,同时落到那些来自地狱、被称为惩罚者之人的手中;然后,这些灵人就照着他曾做过或试图做的恶事来惩罚和折磨他。由此可见,不是主向这些人行恶,而是恶灵自己自招邪恶,也就是说,是他里面的邪恶如此行。

这清楚表明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若有人想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两个见证人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这些是神性,因为它们来自与天使并世人同在的主;意思不是说火将从这些中喷出来,而是说火将从努力伤害他们的邪恶本身中喷出来,如刚才所述;理解这话的方式与理解火、怒气、愤怒从耶和华那里发出来这句话是一样的。《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更充分地说明了这些事,那里的主题是,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灵人自己将自己扔下去的。


诠释启示录 #333

333.“我们要在地

333.“我们要在地上掌权”表示通过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而唯独属于主的能力,以及由此而来的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和属天国度的人所拥有的能力和智慧。这从“掌权”的含义清楚可知,“掌权”是指处于真理和良善,因而从主处于抵制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的能力;由于真理和良善唯独来自主,真理从良善拥有一切能力,所以“掌权”表示通过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而唯独属于主的能力,以及由此而来的那些在主的属灵和属天国度的人所拥有的能力。人若对圣言的灵义没有正确的理解,会以为这些人将是王和祭司,并且将与主同掌权;但在灵义上,“王”表示真理,“祭司”表示良善,从人抽象出来说,也就是在人里面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由此可知,要掌权的,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唯独是主,这些来自主。众天使的确拥有大能力,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拥有自己的能力;事实上,如果天堂里有人相信他拥有来自他自己的能力,那么他立刻就被剥夺能力,然后变得完全无能为力。字义之所以说这些人要掌权,是因为字义是人的;因此,当字义说,他们要作“王和祭司”时,也是说他们要“掌权”;但在灵义上,人的一切都被脱去,因而属于人的权柄的一切也都被脱去,权柄只留给主。

主对门徒说的话,即他们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就类似这种情况;主对彼得说的话也是如此,即他拥有天国的钥匙(马太福音16:19)。这并不是说,门徒和彼得将拥有那权柄,而是说唯独主拥有它,因为在灵义上,“十二门徒”表示来自主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彼得”表示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门徒”表示来自主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AE 100, 122节)。“彼得”表示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参看《最后的审判》,57节; AE 9, 206, 209节)。一切能力或权柄属于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唯独属于主,天使由此而拥有能力或权柄(参看《天堂与地狱》,228–233节)。“我们要掌权”也表示他们从主拥有智慧,因为“王和祭司”表示真理和良善,一切智慧都来自从主而来的源于良善的真理。经上说他们“要在地上掌权”,是因为“地”表示主在天上和地上的教会(参看AE 304节)。此外,“地”在此也并非表示地,这是显而易见的,正如意思不是说我们要作王和祭司。“掌权”表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处于来自主的能力和智慧,因为“国”表示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圣言中,“国”表示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参看AE 48节);“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参看AE 31节)。启示录20:4, 6; 22:4中的“掌权或作王”所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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