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41

641.启11:5.

641.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表示主对这些人的保护,免得他们以某种方式受到伤害。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清楚可知,因为经上说“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还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从这些话和接下来的话明显可知,“若有人要伤害他们”表示主的保护,免得他们以某种方式受到伤害。这些话是指着“两个见证人”说的,“两个见证人”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之教义;该教义是信之教义为之服务的生活教义;在教会的末了,这些教义将被传讲。

前面已经说明这两节经文中接下来的话都涉及什么,但由于它们在未知的事之列,所以应当重述。当教会的结束即将来临时,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事物就会被揭示和教导。这样做是为了善人可以与恶人分离;之所以有一个分离,是因为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事物是属天和属灵的,被善人接受,却被恶人弃绝。此外,在教会的末了所揭示的圣言内层事物是为那时也正在形成的新教会的教义和生活服务的。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当犹太教会的结束即将来临时,主自己打开并教导圣言的内层事物,尤其揭示了圣言中那些预言祂自己的事;当这些被打开和揭示时,教会的外在就被废除了,教会的外在主要由遮蔽主,代表、因而表示祂正在揭示的教会内层事物的祭祀、仪式和律例构成。先知书中的各处经文也预言这一切将成为现实。

如今的情况也是这样;因为现在主乐意揭示天堂的许多奥秘,尤其揭示圣言的内义或灵义;迄今为止,这内义或灵义完全不为人知;祂还教导纯正的教义真理。马太福音(24:3, 30, 37)中“主的降临”就表示这种启示。在教会的末了,启示是有必要的,因为如前所述,通过启示,善人可以与恶人分离,一个新教会得以建立,这一切不仅发生在世人所在的自然界,还发生在灵人和天使所在的灵界;事实上,这两个世界都有一个教会,启示发生在这两者中,分离由此发生,一个新教会的建立也是如此。由此可见,这些话表示主的保护,免得他们受到伤害。

就我们地球上的教会的相继状态而言,很明显,它们就像一个正在改造和重生之人的相继状态,即:为了变成一个属灵人,他首先被孕育,接着出生,然后长大,随后越来越深地被引入聪明和智慧。从上古时代直到犹太教会的结束,教会就像一个人那样发展,即:他被孕育、出生、长大,然后接受指导和教导;但犹太教会结束之后,或自主的时代直到如今,教会的相继状态就像一个在聪明和智慧上逐渐成长,或正在重生的人。为实现这个目的,主在世时揭示了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事物;现在更内层的事物又被揭示出来;随着内层事物被揭示出来,人会变得更智慧;因为变得内在就是变得更智慧,变得更智慧就是变得内在。


诠释启示录 #935

935.“拿着神的竖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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