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41

641.启11:5.

641.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表示主对这些人的保护,免得他们以某种方式受到伤害。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清楚可知,因为经上说“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还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从这些话和接下来的话明显可知,“若有人要伤害他们”表示主的保护,免得他们以某种方式受到伤害。这些话是指着“两个见证人”说的,“两个见证人”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之教义;该教义是信之教义为之服务的生活教义;在教会的末了,这些教义将被传讲。

前面已经说明这两节经文中接下来的话都涉及什么,但由于它们在未知的事之列,所以应当重述。当教会的结束即将来临时,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事物就会被揭示和教导。这样做是为了善人可以与恶人分离;之所以有一个分离,是因为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事物是属天和属灵的,被善人接受,却被恶人弃绝。此外,在教会的末了所揭示的圣言内层事物是为那时也正在形成的新教会的教义和生活服务的。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当犹太教会的结束即将来临时,主自己打开并教导圣言的内层事物,尤其揭示了圣言中那些预言祂自己的事;当这些被打开和揭示时,教会的外在就被废除了,教会的外在主要由遮蔽主,代表、因而表示祂正在揭示的教会内层事物的祭祀、仪式和律例构成。先知书中的各处经文也预言这一切将成为现实。

如今的情况也是这样;因为现在主乐意揭示天堂的许多奥秘,尤其揭示圣言的内义或灵义;迄今为止,这内义或灵义完全不为人知;祂还教导纯正的教义真理。马太福音(24:3, 30, 37)中“主的降临”就表示这种启示。在教会的末了,启示是有必要的,因为如前所述,通过启示,善人可以与恶人分离,一个新教会得以建立,这一切不仅发生在世人所在的自然界,还发生在灵人和天使所在的灵界;事实上,这两个世界都有一个教会,启示发生在这两者中,分离由此发生,一个新教会的建立也是如此。由此可见,这些话表示主的保护,免得他们受到伤害。

就我们地球上的教会的相继状态而言,很明显,它们就像一个正在改造和重生之人的相继状态,即:为了变成一个属灵人,他首先被孕育,接着出生,然后长大,随后越来越深地被引入聪明和智慧。从上古时代直到犹太教会的结束,教会就像一个人那样发展,即:他被孕育、出生、长大,然后接受指导和教导;但犹太教会结束之后,或自主的时代直到如今,教会的相继状态就像一个在聪明和智慧上逐渐成长,或正在重生的人。为实现这个目的,主在世时揭示了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事物;现在更内层的事物又被揭示出来;随着内层事物被揭示出来,人会变得更智慧;因为变得内在就是变得更智慧,变得更智慧就是变得内在。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