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41

641.启11:5.

641.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表示主对这些人的保护,免得他们以某种方式受到伤害。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清楚可知,因为经上说“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还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从这些话和接下来的话明显可知,“若有人要伤害他们”表示主的保护,免得他们以某种方式受到伤害。这些话是指着“两个见证人”说的,“两个见证人”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之教义;该教义是信之教义为之服务的生活教义;在教会的末了,这些教义将被传讲。

前面已经说明这两节经文中接下来的话都涉及什么,但由于它们在未知的事之列,所以应当重述。当教会的结束即将来临时,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事物就会被揭示和教导。这样做是为了善人可以与恶人分离;之所以有一个分离,是因为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事物是属天和属灵的,被善人接受,却被恶人弃绝。此外,在教会的末了所揭示的圣言内层事物是为那时也正在形成的新教会的教义和生活服务的。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当犹太教会的结束即将来临时,主自己打开并教导圣言的内层事物,尤其揭示了圣言中那些预言祂自己的事;当这些被打开和揭示时,教会的外在就被废除了,教会的外在主要由遮蔽主,代表、因而表示祂正在揭示的教会内层事物的祭祀、仪式和律例构成。先知书中的各处经文也预言这一切将成为现实。

如今的情况也是这样;因为现在主乐意揭示天堂的许多奥秘,尤其揭示圣言的内义或灵义;迄今为止,这内义或灵义完全不为人知;祂还教导纯正的教义真理。马太福音(24:3, 30, 37)中“主的降临”就表示这种启示。在教会的末了,启示是有必要的,因为如前所述,通过启示,善人可以与恶人分离,一个新教会得以建立,这一切不仅发生在世人所在的自然界,还发生在灵人和天使所在的灵界;事实上,这两个世界都有一个教会,启示发生在这两者中,分离由此发生,一个新教会的建立也是如此。由此可见,这些话表示主的保护,免得他们受到伤害。

就我们地球上的教会的相继状态而言,很明显,它们就像一个正在改造和重生之人的相继状态,即:为了变成一个属灵人,他首先被孕育,接着出生,然后长大,随后越来越深地被引入聪明和智慧。从上古时代直到犹太教会的结束,教会就像一个人那样发展,即:他被孕育、出生、长大,然后接受指导和教导;但犹太教会结束之后,或自主的时代直到如今,教会的相继状态就像一个在聪明和智慧上逐渐成长,或正在重生的人。为实现这个目的,主在世时揭示了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事物;现在更内层的事物又被揭示出来;随着内层事物被揭示出来,人会变得更智慧;因为变得内在就是变得更智慧,变得更智慧就是变得内在。


揭秘启示录 #668

668.“因你的公平

668.“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圣言的真理被打开时见证了这一点。“公平”表示神性真理,人当照此生活,他的品质由此被认识,并且他将照此受审判;由于这些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而圣言现已打开,见证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所以“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见证了这一点。圣言现已打开,并且见证了唯独主是天地之神,人当照主的诫命生活,当今之信要被除去;这一点从已出版的四教义明显看出来,即:《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言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篇》;这些由“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来表示。
由于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公平”(judgment,或译判断,判语,典章)表示神性真理,“公义”(justice)表示神性良善,故在论述主的许多经文中,“公义和公平”都被提及,如以下经文:
锡安必因公义得蒙救赎,其中归正的人必因公平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和祂的国中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以公平公义充满大地。(以赛亚书33:5)
让荣耀者以此为荣耀,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在地上作王,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33:15)
我必以仁义,公平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滔滔激流。(阿摩司书5:24)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祂宝座的支柱。(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164)
在其它地方,经上说人当行公义和公平(如以赛亚书1:21; 5:16; 56:1; 58:2;耶利米书4:2; 22:3, 13, 15;以西结书18:5; 33:14, 16, 19;阿摩司书6:12;弥迦书7:9;申命记33:21;约翰福音16:8,10)。在那里,“公义”论及真理的良善,“公平”论及良善的真理。
由于“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所以我们在一些地方读到“真理和公义”(以赛亚书11:5;诗篇85:11);诗篇:
耶和华的判语是真理,全然公义;都比金子可羡慕,比蜜甘甜。(诗篇19:9-10)
主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214-216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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