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1.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表示主对这些人的保护,免得他们以某种方式受到伤害。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清楚可知,因为经上说“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还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从这些话和接下来的话明显可知,“若有人要伤害他们”表示主的保护,免得他们以某种方式受到伤害。这些话是指着“两个见证人”说的,“两个见证人”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之教义;该教义是信之教义为之服务的生活教义;在教会的末了,这些教义将被传讲。
前面已经说明这两节经文中接下来的话都涉及什么,但由于它们在未知的事之列,所以应当重述。当教会的结束即将来临时,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事物就会被揭示和教导。这样做是为了善人可以与恶人分离;之所以有一个分离,是因为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事物是属天和属灵的,被善人接受,却被恶人弃绝。此外,在教会的末了所揭示的圣言内层事物是为那时也正在形成的新教会的教义和生活服务的。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当犹太教会的结束即将来临时,主自己打开并教导圣言的内层事物,尤其揭示了圣言中那些预言祂自己的事;当这些被打开和揭示时,教会的外在就被废除了,教会的外在主要由遮蔽主,代表、因而表示祂正在揭示的教会内层事物的祭祀、仪式和律例构成。先知书中的各处经文也预言这一切将成为现实。
如今的情况也是这样;因为现在主乐意揭示天堂的许多奥秘,尤其揭示圣言的内义或灵义;迄今为止,这内义或灵义完全不为人知;祂还教导纯正的教义真理。马太福音(24:3, 30, 37)中“主的降临”就表示这种启示。在教会的末了,启示是有必要的,因为如前所述,通过启示,善人可以与恶人分离,一个新教会得以建立,这一切不仅发生在世人所在的自然界,还发生在灵人和天使所在的灵界;事实上,这两个世界都有一个教会,启示发生在这两者中,分离由此发生,一个新教会的建立也是如此。由此可见,这些话表示主的保护,免得他们受到伤害。
就我们地球上的教会的相继状态而言,很明显,它们就像一个正在改造和重生之人的相继状态,即:为了变成一个属灵人,他首先被孕育,接着出生,然后长大,随后越来越深地被引入聪明和智慧。从上古时代直到犹太教会的结束,教会就像一个人那样发展,即:他被孕育、出生、长大,然后接受指导和教导;但犹太教会结束之后,或自主的时代直到如今,教会的相继状态就像一个在聪明和智慧上逐渐成长,或正在重生的人。为实现这个目的,主在世时揭示了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事物;现在更内层的事物又被揭示出来;随着内层事物被揭示出来,人会变得更智慧;因为变得内在就是变得更智慧,变得更智慧就是变得内在。
19.(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也就是说,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众所周知,“耶和华”表示“自有永有”(I am and Being,直译,我是和存在);自上古时代以来,神就被如此称呼,这一点从创世记或创世书清楚看出来,在那里的第一章,祂被称为“神”,在第二章和后续章节,祂被称为“耶和华神”,后来,当亚伯拉罕经由雅各而来的后裔因长期寄居在埃及而忘了神的名字时,它重新唤回他们的记忆;如经上所记:
摩西对神说,你的名字是什么?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差我到你们这里来;你要说,耶和华你们祖宗的神,差我到你们这里来;这是我的名,直到永远,这也是我的纪念,直到代代。(出埃及记3:13-15)
既然唯独神是自有永有的,或是耶和华,那么凡不从祂那里获得其存在的,都不能存在于受造宇宙中;下面会看到这是怎么回事。以下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以赛亚书44:6; 启示录1:8; 22:13)
这些话表示祂从初至末都是自我(Self)或自身,是独一无二的,是一切事物的源头。
神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始和终”,因为阿拉法是希腊字母表中的第一个字母,俄梅戛是最后一个字母;因此,这两个字母表示在复合体中的一切事物,或综合起来的一切事物。原因在于,在灵界,字母表中的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事物。由于元音赋予音调,或每个元音都是声音的一个象征,所以元音表示属于情感或爱的某种事物。这就是灵人或天使的言语和写作的起源。但迄今为止,这仍是一个未知的奥秘;因为有一种通用语言是所有天使和灵人的语言,这种语言与世人的任何语言都没有共同之处。每个人死后都会使用这种语言,因为它是每个人自受造以来所固有的;因此,在灵界,所有人都能理解彼此。我经常被允许听到这种语言,并将其与世上的语言进行比较,发现无论在哪个方面,它都与地上的任何属世语言不一致。它在其初始元素或基本原则上就不同于这些语言,也就是说,每个单词的每个字母都有其特定含义。正因如此,神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意思是,祂从初至末都是自我或自身,是独一无二的,是一切事物的源头。关于从天使的属灵思维中流出的这种语言和写作形式,可参看《婚姻之爱》(326-329节),以及本书后面的章节(TCR 280, 365, 3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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