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40

640.启11:5,

640.启11:5, 6.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这些人有权柄关闭天空,在他们预言的日子叫雨不降下;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

“若有人要伤害他们”表示主对这些人的保护,免得他们以某种方式受到伤害(641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对他们实施伤害的人陷入来自地狱、毁灭自己的邪恶和虚假(642节);“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643节)。

“这些人有权柄关闭天空,在他们预言的日子叫雨不降下”表示那些弃绝从主发出的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之人不接受来自天堂的流注(644节);“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表示与这些人同在的真理变成邪恶之虚假(645节);“并且能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表示他们中间的教会因邪恶的欲望而毁灭(646节);“随时随意”表示每当人攻击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时,他可能会给他们带来邪恶,这良善和真理为主作见证,人也基于它们承认并称谢主(647节)。

诠释启示录 #45

45.启1:9.“我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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