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39

639.“立在这地的

639.“立在这地的神面前”表示这些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事物,在天堂和教会属于祂。这从“这地的神”和“立”的含义清楚可知:“这地的神”是指作为天地之神的主,尤指天堂和世界上的教会的神;因为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教会既在天堂,也在世界。“地”表示天堂,也表示那里的教会,因为灵界也有陆地,和自然界一样;就外在表象而言,它们在灵界和在自然界完全一样;这就是为何“这地的神”意指天地之神,尤指天堂和世界上的教会的神。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教导,祂就是天地之神:

耶稣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站)立”是指来自祂的存在,因而是指在天堂和教会中属于祂的东西。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论到天使和教会之人说,他们站在神面前,他们在神面前行走;在灵义上,站在神面前表示来自祂的存在,在神面前行走表示照着来自祂的存在而生活;因为天堂和世界的一切存在都从主发出;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创造并形成天堂和世界的一切事物;在约翰福音(1:1–3),这发出的神性被称为“圣言”;那里的“圣言”就是发出的神性,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被制作和创造出来的。由于这神性围绕显为太阳的主,朝各个方向延伸,所以经上准确地说它站在主面前,因为它从各个方位和方向上都视主为它的共同中心。这神性本质上就是天堂里的主,因为它是发出的神性,凡发出之物都属于它从中发出的那一位,事实上就是祂自己;就像从太阳发出的热和光属于太阳一样。因此,所有天使,就是被称为神性真理的发出神性的接受者,都转向主,因而不断处于祂的同在。因为如前所述,发出的神性视主为它的中心,它从这中心发出,又回到这中心;天使也是如此,他们是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可以说就是形式上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天使“(站)立在主面前”,因为严格来说,“(站)立”论及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就围绕着显为太阳的主。

在以下经文中,“站(或立、站立、侍立)在神面前”也表示处于神性真理,从而与主同在。路加福音:

天使说,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路加福音1:19)

列王纪上:

我看见耶和华坐在宝座上,天上的万军侍立在祂右手边和左手边。(列王纪上22:19)

耶利米书:

侍立在我面前的人必终日不从约拿达那里断绝。(耶利米书35:19)

诗篇:

王后佩戴最好的俄斐金饰站立在我右手边。(诗篇45:9)

路加福音:

你们要时时警醒,使你们能算配得上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启示录:

祂愤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启示录6:17)

又:

众天使都站在宝座和众长老并四活物的周围。(启示录7:11)

又:

我看见那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启示录8:2)

撒迦利亚书:

两棵橄榄树和两颗橄榄果,这些是那棵橄榄树的两个儿子,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撒迦利亚书4:11, 12, 14)

以及其它地方。经上还论到主自己说,“祂站着审判”,因为这话是指着从主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的神性说的,审判来自它。因此,经上在以赛亚书中说:

耶和华站起来辩论,站着审判。(以赛亚书3:13)

诗篇:

神站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间行审判。(诗篇82:1)

“神的会”和耶和华站在其中间的“诸神”表示天使,天使在灵义上表示神性真理;由于在天堂,主就是神性真理,所以经上在此说主“站着”。这清楚表明,“立在这地的神面前”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在天堂和教会属于祂;所指的是那些处于这神性的人,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立在这地的神面前”论及“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这些表示良善和真理,因而表示发出的神性(也可参看前文,AE 638节)。


诠释启示录 #660

660.启11:10

660.启11:10.“住在地上的人会因他们而欢喜快乐”表示对那些反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来说,来自地狱之爱的快乐。这从“住在地上的人”和“欢喜快乐”的含义清楚可知:“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在此是指教会中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因而是指那些反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欢喜快乐”在此是指地狱之爱的快乐;一切欢喜和一切快乐都来自爱,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得到赞同时,当他追求并获得他所爱的东西,或说他的爱之目标时,他都欢喜、快乐;总之,人的一切喜乐都是从他的爱发出的,心灵的一切难过和悲伤都来自对他爱的抗拒。

经上说“欢喜、快乐”,是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欢喜或喜悦”论及良善,因为它与爱有关,尤其属于心和意愿;而“快乐”论及真理,因为它与对真理的爱有关,尤其属于心智及其思维;因此,我们会说“内心的喜悦”和“心灵的快乐”。圣言处处都有两种表达方式,一种与良善有关,一种与真理有关,这是因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构成天堂和教会;因此,天堂和教会被比作婚姻,因为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凡没有处于该婚姻的人都不是天堂的天使,也不是教会之人。其原因在于,对任何人来说,良善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它通过真理形成;真理也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它因良善活过来;因为一切真理都是良善的形式,一切良善都是真理的存在或实体,由于一个不可能没有另一个,所以可知,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必存在于教会之人和天堂天使身上。此外,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来自该婚姻,因为真理和良善不断从它那里出生,而理解力和意愿由真理和良善形成。

说这一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为何经上提到“欢喜”和“快乐”这两者,即因为“欢喜”论及良善及其爱或情感,“快乐”论及真理及其爱或情感。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情况都是这样,如以下经文,诗篇: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又:

愿一切寻求你的,因你欢喜快乐!(诗篇40:16; 70:4)

又:

惟有义人必然欢喜,在神面前快乐,他们要在喜乐中欢欣。(诗篇68:3)

又:

好叫我们终日欢喜,照着你使我们受苦的日子叫我们快乐。(诗篇90:14, 15)

以赛亚书:

你们所有爱慕耶路撒冷的啊,要因她快乐,因她欢喜,你们所有为她悲哀的啊,都要与她尽情欢乐。(以赛亚书66:10)

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啊,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以赛亚书:

看哪,人却欢喜快乐,宰牛。(以赛亚书22:13)

同一先知书: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走。(以赛亚书35:10; 51:11)

又:

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诗篇:

他们必使我听见欢喜和快乐。(诗篇51:8)

约珥书:

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家中断绝了吗?(约珥书1:16)

撒迦利亚书:

十月的禁食,必成为犹大家的欢喜和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耶利米书: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7:34; 25:10; 33:11)

经上也提到欢欣(exultation),以取代喜乐,因为欢欣和喜乐一样,论及良善,它与爱、心和意愿有关;如在以下经文,诗篇:

雅各要欢欣,以色列要快乐。(诗篇14:7; 53:6)

又:

我要因你的慈爱欢欣快乐。(诗篇31:7)

又:

义人哪,你们要因耶和华而快乐欢欣。(诗篇32:11)

又:

锡安山应当快乐,犹大女子应当欢欣。(诗篇48:11)

又:

愿所有投靠你的人都喜乐,又愿那爱你名的人都靠你欢欣。(诗篇5:11)

又:

这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愿我们在其中欢欣快乐。(诗篇118:24)

以赛亚书:

愿我们因祂的救恩欢欣快乐。(以赛亚书25:9)

同一先知书:

你们当因我所造的永远快乐欢欣。(以赛亚书65:18)

约珥书:

要欢欣快乐,因为耶和华彰显了祂的作为。(约珥书2:21)

同一先知书:

锡安之子啊,你们要欢欣,为耶和华你们的神快乐。(约珥书2:23; 哈巴谷书3:18)

西番雅书:

耶路撒冷的女子啊,应全心快乐欢欣。(西番雅书3:14)

以赛亚书:

从迦密夺去快乐欢欣。(以赛亚书16:10; 耶利米书48:33)

路加福音:

天使对撒迦利亚说,你必快乐欢欣,许多人必因祂的诞生而喜乐。(路加福音1:14)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欢欣”都表示来自对良善的爱与情感的喜悦,“快乐”表示来自对真理的爱与情感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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