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39

639.“立在这地的

639.“立在这地的神面前”表示这些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事物,在天堂和教会属于祂。这从“这地的神”和“立”的含义清楚可知:“这地的神”是指作为天地之神的主,尤指天堂和世界上的教会的神;因为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教会既在天堂,也在世界。“地”表示天堂,也表示那里的教会,因为灵界也有陆地,和自然界一样;就外在表象而言,它们在灵界和在自然界完全一样;这就是为何“这地的神”意指天地之神,尤指天堂和世界上的教会的神。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教导,祂就是天地之神:

耶稣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站)立”是指来自祂的存在,因而是指在天堂和教会中属于祂的东西。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论到天使和教会之人说,他们站在神面前,他们在神面前行走;在灵义上,站在神面前表示来自祂的存在,在神面前行走表示照着来自祂的存在而生活;因为天堂和世界的一切存在都从主发出;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创造并形成天堂和世界的一切事物;在约翰福音(1:1–3),这发出的神性被称为“圣言”;那里的“圣言”就是发出的神性,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被制作和创造出来的。由于这神性围绕显为太阳的主,朝各个方向延伸,所以经上准确地说它站在主面前,因为它从各个方位和方向上都视主为它的共同中心。这神性本质上就是天堂里的主,因为它是发出的神性,凡发出之物都属于它从中发出的那一位,事实上就是祂自己;就像从太阳发出的热和光属于太阳一样。因此,所有天使,就是被称为神性真理的发出神性的接受者,都转向主,因而不断处于祂的同在。因为如前所述,发出的神性视主为它的中心,它从这中心发出,又回到这中心;天使也是如此,他们是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可以说就是形式上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天使“(站)立在主面前”,因为严格来说,“(站)立”论及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就围绕着显为太阳的主。

在以下经文中,“站(或立、站立、侍立)在神面前”也表示处于神性真理,从而与主同在。路加福音:

天使说,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路加福音1:19)

列王纪上:

我看见耶和华坐在宝座上,天上的万军侍立在祂右手边和左手边。(列王纪上22:19)

耶利米书:

侍立在我面前的人必终日不从约拿达那里断绝。(耶利米书35:19)

诗篇:

王后佩戴最好的俄斐金饰站立在我右手边。(诗篇45:9)

路加福音:

你们要时时警醒,使你们能算配得上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启示录:

祂愤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启示录6:17)

又:

众天使都站在宝座和众长老并四活物的周围。(启示录7:11)

又:

我看见那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启示录8:2)

撒迦利亚书:

两棵橄榄树和两颗橄榄果,这些是那棵橄榄树的两个儿子,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撒迦利亚书4:11, 12, 14)

以及其它地方。经上还论到主自己说,“祂站着审判”,因为这话是指着从主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的神性说的,审判来自它。因此,经上在以赛亚书中说:

耶和华站起来辩论,站着审判。(以赛亚书3:13)

诗篇:

神站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间行审判。(诗篇82:1)

“神的会”和耶和华站在其中间的“诸神”表示天使,天使在灵义上表示神性真理;由于在天堂,主就是神性真理,所以经上在此说主“站着”。这清楚表明,“立在这地的神面前”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在天堂和教会属于祂;所指的是那些处于这神性的人,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立在这地的神面前”论及“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这些表示良善和真理,因而表示发出的神性(也可参看前文,AE 638节)。


诠释启示录 #1158

1158.启18:1

1158.启18:14.“你的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表示他们出于遵照巴比伦宗教的传统的敬拜和生活所期待的快乐和喜悦变成了哭泣和悲哀。这从“灵魂所贪爱的果子”和“离开了你”的含义清楚可知:“灵魂所贪爱的果子”是指他们出于遵照巴比伦宗教的传统的敬拜和生活所期待的快乐和喜悦。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启18: 12, 13所列举的事物表示属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教义和敬拜的一切事物,那些相信死后生活的人出于这些事物期待快乐和喜悦;因此,这些就是“他们的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是指它们被驱散了,并变成了哭泣和悲哀,因为它们变成了地狱的折磨。他们所期待的这些快乐和喜悦是纯外在的,因而是肉体和世俗的,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内在的快乐和喜悦,因为他们没有从圣言那里获得真理,因而没有从主那里获得真理,只从他们称之为代牧的人那里获得;而真理绝无可能从他那里出来,从他那里出来的,只有虚假,因为他们以统治为目的和目标。因此,为使人民被束缚在这种统治的枷锁之下,那些来自自我和世界、令身体快乐的东西被提供给他们。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7)圣治的第七条律法是,只有人能被保持在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中,直到生命结束,他才被允许进入它们;事实上,他继续邪恶,也好过他先良善,然后又邪恶,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就成了亵渎。对邪恶的许可也来自这个源头。凡具有正常理性的人,主都能通过使他远离那些属于其自我的邪恶之爱而赐给他对真理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信仰,以及对良善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爱;因为人远离这些邪恶之爱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我曾看见魔鬼本人又被带回到这种状态,当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们出于他们的理解和信仰讲真理,出于他们的意愿和爱行良善。他们又被带回到这种状态,是因为他们否认他们理解真理和实行良善的能力。但他们一不约束自己的爱,就立刻再次返回到他们自己的爱之欲望中,他们不再相信真理,而是相信虚假,不再热爱良善,而是热爱邪恶。这一点经常当着许多人的面得到证明。由此清楚可知,每个人都能被改造,被改造就是远离邪恶的爱。前面描述了人如何远离它们。主之所以没有这样使人远离邪恶,是因为那些进入对真理的情感,由此进入信仰,进入对良善的情感,由此进入爱,却没有持续留在这些情感中,直到生命结束,而是重新陷入他们曾放弃的爱中之人,会犯亵渎圣物的罪。

亵渎有好几种,但这种亵渎是最严重的,因为那些犯有这种亵渎罪的人死后的命运是可怕的。他们不是在地狱里,而是在地狱下面;他们在那里既不思考,也不意愿,只是观看和行动。他们看到不存在的东西,却看不到存在的东西。他们显得好像在做一切事,其实什么都没做。这些东西完全是混乱想象力的妄想,或幻想的谵妄。他们既不思考,也不意愿,故不再是人,因为人性或人的特征就是思考和意愿。因此,他们不是被称为男性的“他”或女性的“她”,而是被称为“它”或“那个”。当出现在天堂之光中时,他们看起来就像骷髅,浑身都是黑皮肤。这就是那些曾被改造,却没有保持下来的人的状况。还要说明他们的命运为何如此可怕。通过改造,他们与天堂之间建立了一种联系,这种联系带来了良善和真理的流注;其心智的内层通过这些良善和真理被打开,邪恶被移到一边。他们若保持这种状态,直到死亡,就是幸福的,但他们若不能保持,就是不幸的,因为已经被移除的邪恶又回来了,并与真理和良善混杂在一起;因此,在他们里面,地狱与天堂如此混杂在一起,以至于两者无法分离。因为凡曾经通过爱在人的脑海里留下深刻印象的东西,永远不会根除;因此,死后,由于良善无法与邪恶分离,真理无法与虚假分离,所以整个心智都被摧毁了。因此,这些灵人不再拥有任何思维或意愿,剩下的东西就像一个除去内核的外壳,或像没有肉的纯粹的皮和骨,因为这就是此人剩下的全部。因此,要让人们知道,危险不在于从邪恶到良善,危险在于从良善到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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