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39

639.“立在这地的

639.“立在这地的神面前”表示这些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事物,在天堂和教会属于祂。这从“这地的神”和“立”的含义清楚可知:“这地的神”是指作为天地之神的主,尤指天堂和世界上的教会的神;因为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教会既在天堂,也在世界。“地”表示天堂,也表示那里的教会,因为灵界也有陆地,和自然界一样;就外在表象而言,它们在灵界和在自然界完全一样;这就是为何“这地的神”意指天地之神,尤指天堂和世界上的教会的神。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教导,祂就是天地之神:

耶稣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站)立”是指来自祂的存在,因而是指在天堂和教会中属于祂的东西。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论到天使和教会之人说,他们站在神面前,他们在神面前行走;在灵义上,站在神面前表示来自祂的存在,在神面前行走表示照着来自祂的存在而生活;因为天堂和世界的一切存在都从主发出;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创造并形成天堂和世界的一切事物;在约翰福音(1:1–3),这发出的神性被称为“圣言”;那里的“圣言”就是发出的神性,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被制作和创造出来的。由于这神性围绕显为太阳的主,朝各个方向延伸,所以经上准确地说它站在主面前,因为它从各个方位和方向上都视主为它的共同中心。这神性本质上就是天堂里的主,因为它是发出的神性,凡发出之物都属于它从中发出的那一位,事实上就是祂自己;就像从太阳发出的热和光属于太阳一样。因此,所有天使,就是被称为神性真理的发出神性的接受者,都转向主,因而不断处于祂的同在。因为如前所述,发出的神性视主为它的中心,它从这中心发出,又回到这中心;天使也是如此,他们是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可以说就是形式上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天使“(站)立在主面前”,因为严格来说,“(站)立”论及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就围绕着显为太阳的主。

在以下经文中,“站(或立、站立、侍立)在神面前”也表示处于神性真理,从而与主同在。路加福音:

天使说,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路加福音1:19)

列王纪上:

我看见耶和华坐在宝座上,天上的万军侍立在祂右手边和左手边。(列王纪上22:19)

耶利米书:

侍立在我面前的人必终日不从约拿达那里断绝。(耶利米书35:19)

诗篇:

王后佩戴最好的俄斐金饰站立在我右手边。(诗篇45:9)

路加福音:

你们要时时警醒,使你们能算配得上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启示录:

祂愤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启示录6:17)

又:

众天使都站在宝座和众长老并四活物的周围。(启示录7:11)

又:

我看见那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启示录8:2)

撒迦利亚书:

两棵橄榄树和两颗橄榄果,这些是那棵橄榄树的两个儿子,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撒迦利亚书4:11, 12, 14)

以及其它地方。经上还论到主自己说,“祂站着审判”,因为这话是指着从主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的神性说的,审判来自它。因此,经上在以赛亚书中说:

耶和华站起来辩论,站着审判。(以赛亚书3:13)

诗篇:

神站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间行审判。(诗篇82:1)

“神的会”和耶和华站在其中间的“诸神”表示天使,天使在灵义上表示神性真理;由于在天堂,主就是神性真理,所以经上在此说主“站着”。这清楚表明,“立在这地的神面前”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在天堂和教会属于祂;所指的是那些处于这神性的人,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立在这地的神面前”论及“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这些表示良善和真理,因而表示发出的神性(也可参看前文,AE 638节)。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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