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36

636.“他们要说预

636.“他们要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表示他们应教导人,应教导什么,甚至直到旧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这从“说预言”和“一千二百六十天”的含义清楚可知:“说预言”是指教导(参看AE 624节);在此是指教导和被教导这两者,因为这话是指着“两个见证人”说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与人同在的这些事物就是那教导和被教导的;因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和教义真理的人教导人,他们所教导的,是爱之良善和教义真理。“一千二百六十天”是指甚至直到旧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一千二百六十天”与“三个半”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一千二百六十天就是三年半,三百六十天算作一年,“三个半”表示前一个状态的结束和一个新状态的开始,在此表示前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事实上,此处这是指教会的末期。由于这就是该数字的含义,所以这一节的第九节经文说,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又不许把他们的尸首放在坟墓里;后来第十一节经文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在这些经文中,“三天半”表示旧教会的结束,那时爱之良善或教义真理根本不被接受;也表示一个新教会的开始,那时它们将被接受。“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把这些见证人杀了”表示前教会的结束,“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表示新教会的开始。数字“一千二百六十”与“三个半”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时代”、“年”、“月”、“七或周”、“日”和“时”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些只意味着时间,总体和具体的时间,或大大小小的时间,同样表示状态,因为由数字所标明的时间或大或不会改变事物的含义,如前所示(AE 571, 633a节)。在启示录的下一章,这个天数具有相同的含义:

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叫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启示录12:6)

此处“妇人”表示教会;“旷野”,就是她被养活的地方,表示不接受良善和真理的地方;“过了这些天”表示教会的一个新状态。


揭秘启示录 #6

6.“他便将神的道和

6.“他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证明出来”表凡发自内心、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人。经上论到约翰说,“他将神的道证明出来”,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如前所述(5节),故在灵义上所指的是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从来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并因此所表示的,并且取代“约翰”的,是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进而是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正是这些人“证明出来”,也就是看见,承认,发自内心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是主的人身就是神性这一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可以得到证实。启示录中的“耶稣基督”及“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Divine Human);“神”指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
至于“证明出来”的灵义,它论及真理,因为在世间,要见证的正是真理,见证以后真理才得到承认。然而,在天堂,真理自己就能自我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天使一听闻真理,当即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所教导的,故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见证。(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叫众人因他可以信。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后,祂就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所发出的真理本身,对此,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而是凭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