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345.“尊贵,荣耀”表示一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而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唯独属于祂。这从“尊贵,荣耀”的含义清楚可知,“尊贵,荣耀”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参看AE 288节)。由于“尊贵,荣耀”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所以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智慧和聪明都来自这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这些话是那些在天堂的最低部分或终端的天使说的,他们知道这一点,尽管他们看不见、也感知不到它。事实上,所有属于教会的人都知道,因为根据教义,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神;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保持并相信这一点,也不检查这是怎么回事;因此,这些人也在天堂,尽管在天堂的最低部分或终端。但那些变得属灵的人不仅知道,还看见并感知到,事情就是如此;因此,这些人在高层天堂。当这些人进入灵界时,他们在天堂之光中看见并感知真理;他们也不承认世上的许多人所接受的戒律,即:理解力必须在对信仰的某种盲目服从之下。那些在天堂的最低部分或终端的人则不同,因为他们看不见,也感知不到;这些人就停留在这条戒律中;但他们仍被教导,当被教导时,他们就知道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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