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138.“在撒但所住的地方”表示被那些处于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之人。这从前面的引用和说明(AE 120, 134节)清楚可知。前文告诉我们,那些处于试探的人与什么人相伴,也就是说,他们在那些处于各种虚假的人中间。因为人就其肉身而言与自然界的人在一起,就思维和情感而言与灵界的灵人在一起。当他进入属灵的试探时,就在那些处于虚假的灵人中间;这些灵人捆绑他的思维,可以说把它们关在监狱里,不断将反对信之真理的诽谤或丑闻注入他的心智,并调出他生活的邪恶。但主通过从内层流入不断保护人,从而使他保持在始终如一的抵制中;这些就是属灵的试探。处于试探的人就在处于虚假的灵人中间,这一点由本节“我知道你住在哪里,就是有撒但宝座之处”这句话,以及“甚至在我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在你们中间,在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杀的日子”这句话来表示;始终如一的抵制则由“你还坚守我的名,没有否认对我的信仰”这句话来表示。但除了那些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并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外,没有人被允许进入属灵的试探;其余的人都是属世人,因而不能被试探。关于试探,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87–201节)中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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