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35

635.启11:3.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诠释启示录 #124

124.“你们必受苦

124.“你们必受苦难十日”表示侵扰和由此而来的试探将持续一段时间。这从“苦难”和“十日”的含义清楚可知:“苦难”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对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的侵扰和试探(显然,“苦难”表示这一点,因为它是指着那些处于这种情感的人说的);“十日”是指持续一段时间。“十日”表示持续一段时间,是因为“四十天”表示侵扰和试探的整个持续时间(参看《属天的奥秘》,2959, 7985—7986节),而“十”是其中的一部分。圣言中的所有数字都表示事物或状态,照着与其它数字的关系而具有多样性。数字“十”当与其它数字无关时,表示丰富或大量(参看《属天的奥秘》,3107, 4638节);但当与更大的数字有关时,它表示功用所需的量(AC 9757节);所以它在此表示持续一段时间,因而按功用所需求的。圣言中的所有数字都表示事物或状态(参看《属天的奥秘》,482, 487, 647, 755, 813, 1963, 1988, 2075, 2252, 3252, 4264, 4495, 4670, 5265, 6175, 9488, 9659, 10217, 10253节)。凡认真思考这个主题的人都能看出此处那些将要被魔鬼下在监里的人必受的“十日苦难”表示其它某种东西,而不是十天的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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