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937.启22:3.“以后再没有咒诅。在城里有神和羔羊的宝座,祂的仆人都要事奉祂”表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不会有任何人与主分离,因为主将亲自在新教会掌权;那些处于从主经由圣言而来的真理,并遵行祂诫命的人因与祂结合而将与祂同在。“以后再没有咒诅”表示新耶路撒冷不会有任何分裂主的邪恶或源于邪恶的虚假;并且由于邪恶与虚假只在接受者,也就是人里面才有,故这句话表示新耶路撒冷不会有任何人与主分离。在圣言中,“受咒诅的”表示使人与主分离,并远离祂的所有邪恶与虚假;因为那时这人变成了一个魔鬼或撒但。“在城里有神和羔羊的宝座”表示主将亲自在新教会掌权;因为一个“宝座”在此表示一个国度;主的国度就是唯独祂受敬拜之地。“祂的仆人都要事奉祂”表示那些处于从主经由圣言而来的真理之人将与祂同在,并因与祂结合而将遵行祂的诫命。“主的仆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祂的真理之人(3,380节);“事奉”(的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祂的良善之人(128节);因此,“要事奉祂的仆人”表示那些处于从主经由圣言而来的真理,并遵行祂诫命的人。
今日的教会并不知道与主结合构成天堂,而结合通过对祂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同时守祂诫命的生活来实现,所以有必要对这些事加以说明。对它们一无所知的人可能会问,什么是结合?承认和生活如何能构成结合?这些有什么必要?难道每个人不能单凭怜悯得救?除了唯信外,其它得救的途径有什么必要?神不是仁慈和全能的吗?不过,要让他知道,在灵界,认识和承认产生一切临在,而属于爱的情感则产生一切结合。因为灵界的空间并非别的,不过是取决于心智,也就是情感、因而思维的相似性的表象。因此,若有人要么通过名声,要么通过与其来往、或交谈、关系而认识另一个人,那么当他出于这种认识的观念思及这个人时,他就会与此人同在,尽管表面上看,他或许距离有一千斯特迪亚(经上译为斯他丢,古希腊长度单位,1斯特迪亚等于157.5米)那么远。他若还爱着所认识的另一个人,便会与对方同住一个社群;若从至内在爱着对方,就会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这就是整个灵界所有人的状态;并且所有人的这种状态皆源于此:主照着信与每个人同在,但照着爱相结合。信,因而主的临在通过认识出于圣言的真理,尤其涉及主自己的真理而被赐下;而爱,因而结合则通过照祂诫命的生活而被赐下,因为主说: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4)
有必要说明这一切是如何成就的。主爱每个人,愿意与他结合;但只要这人陷入邪恶的快乐,如仇恨与报复的快乐,通奸和行淫的快乐,各种形式的抢劫或偷窃的快乐,亵渎和说谎的快乐,以及自我和尘世之爱的欲望,祂就无法与其结合;因为凡是陷入这些快乐的人都与地狱里的魔鬼为伍。诚然,主甚至也爱地狱里的人;但祂无法与他们结合,除非这些邪恶的快乐被除去;而这些快乐无法被主除去,除非此人检查自己,以便知道自己的邪恶,在主面前承认并忏悔它们,愿意停止这些邪恶,从而实践悔改。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这一切,因为他感觉不到他通过主做任何事;这种感觉之所以被赋予人,是因为结合要成为结合,必须是相互的,也就是必须是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相互结合。因此,邪恶及其快乐越被除去,主的爱就越进入,如前所述,主的爱普遍面向所有人;然后人就被引离地狱,被引入天堂。人在世时必须这样行;因为就人的灵而言,人在世时如何,他就永远保持如何;唯一不同之处在于,若他生活良善,其状态会变得更完美;因为那时,他不再披戴肉身,而是以灵体来过属灵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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