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533.“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表主在天上的新教会,也就是新天堂,以及即将在地上的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主的新教会以这个“妇人”来表示,这一点从本章的细节明显可知,不过,这些细节当以灵义来理解;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妇人”也表示教会(参看434节);“妇人”之所以表示教会,是因为教会被称为主的新娘或新妇与妻子。妇人被看到“身披日头”的原因在于,教会处于对主之爱,因为教会承认祂,并遵行祂的诫命,这就是爱祂(约翰福音14:21-24)。“日头”表示爱(参看53节)。“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的脚下,是因为它表示地上尚未与天上教会结合的教会。“月亮”表示属世人里面的聪明和信仰(413节);看上去在“脚下”表示教会即将在地上;否则,“脚”就表示与天上教会结合的这教会本身。
要知道,诸天和地上一样,也有一个教会,因为那里也有圣言;还有圣殿,其中也有讲道,那里还有事奉和祭司的职份。因为那里的所有天使都曾是世人,他们的离世不过是其生命的延续而已;因此,他们各自照着自己离世时所带来的对真理与良善的情感程度而在爱与智慧上日益完善。他们当中的教会在此由“身披日头、头戴十二星的冠冕的妇人”所表示的教会;但由于若非地上也有一个处于和谐的爱与智慧中的教会,天上的教会就无法持续存在,并且由于这教会即将到来,所以会看到“月亮在妇人脚下”,“月亮”在此尤其表示信,通过像现在这样的信是没有结合的。
若非地上的教会与天上的教会结合,天上的教会就无法持续存在。原因在于,天使所在的天堂和世人所在的教会行如一体,就像人的内在与外在;人的内在无法以自己的状态持续存在,除非外在与内在结合。因为没有外在的内在就像没有地基的房屋,或像在土表而非土里的种子,因而像某种无根之物;总而言之,就像一个原因没有一个得以存在于其中的结果。由此可见,世上某个地方当有一个教会,那里有圣言,主通过圣言为人所知,是绝对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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