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35

635.启11:3.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揭秘启示录 #500

500.“那从无底坑

500.“那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必与他们交战,并且战胜他们,把他们杀了”表那些陷入唯信教义内在的人会反对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攻击并弃绝它们,而且只要他们有能力,就会使其他人也弃绝它们。“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是指那些从无底坑里上来、看似蝗虫的人(启示录9:1-12)。他们就是那些陷入唯信教义的内在之人,这一点可见于那里所给出的解读;接下来将看到,“交战”表示反对并攻击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战胜他们,把他们杀了”表示在自己里面弃绝并根除它们,并且只要他们有能力,还使其他人也这样做。
那些以唯信教义的内在为原则的人之所以会置疑并弃绝这两大基本要素,是因为他们已确认与它们截然相反的两个观念:其一,当靠近的不是主,而是父神;其二,遵行十诫的生活并非属灵的生活,仅仅是道德、文明的生活,他们确认这一点,免得有人相信他能靠行为得救,而不是唯独靠他们的信得救。凡在各院校将这些信条深深印在脑海的人以后都不会从中退出。其原因有三,迄今不为人知:第一原因是,就其灵而言,他们已经将自己引入与其灵界中的同类的联系当中,那里有许多撒旦,他们无非以虚假为乐,若不弃绝这些虚假,他们根本无法脱离它们;这一切只能通过直接靠近神救主,并照十诫开始基督徒的生活而成就。
第二个原因是,他们相信罪得赦免、因而得救是在信的行为中一瞬间被赐给的,后来在状态或过程中又藉着这信的行为而凭圣灵继续、维持并保持存在,完全撇弃了仁爱的操练;一旦吸收了这些教义,以后就会在神面前轻视罪恶,进而活在自己的污秽中。而且,由于他们知道如何在没有学问的人面前通过歪曲圣言,在有学问的人面前通过诡辩来巧妙证实这类事,所以此处经上说“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战胜并杀了这两个见证人”。然而,这种事只发生在那些喜欢随从自己的意愿,纵情于自己的欲望之人身上。这些人在思想得救时,内心钟爱这些欲望,张开双手拥抱他们的信仰,以为自己凭着以信心的口吻所说出的一些话就能得救,无须为了神,仅仅为了世界来处理自己生活上的事便可。
第三个原因是,他们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吸收了被称为“称义奥秘”的唯信的内在,后来因成长为受人尊敬的牧师,就不思想神与天堂,只思想自己和这个世界,为了自己的名声只保留了其信仰的奥秘,以便他们被尊为智者,并凭其智慧而被认为配得财富的奖赏。这一切都是这信的后果,原因在于,这信里面丝毫没有宗教信仰。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可见于前面第三则记事(484节)。
在圣言中,“战争(或作战、争战、交战、打仗)”表示属灵的战争,也就是与真理的争战,是通过源于虚假的推理来发动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鬼魔的灵出去,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他们作战。(启示录16:14)
龙向妇人发怒,去和她其余的种作战,这种就是那遵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
那龙之兽得了允许与圣徒争战。(启示录13:7)
向锡安的女子发起圣战,我们可以趁午时上去。(耶利米书6:4)
你们没有上去堵挡破口,在耶和华的日子,在战争中可以站立得住。(以西结书13:5)
在撒冷有神的帐幕,在锡安有居所,祂在那里折断弓上的火箭和争战。(诗篇76:2,3)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以赛亚书42:13;诗篇24:8)
到那日,耶和华作了在位上行审判者公平之灵,并城门口打退战争的力量。(以赛亚书28:5,6)
求你拯救我脱离凶恶的人,保护我脱离强暴的人;他们终日聚集要争战;他们使舌头尖利如蛇。(诗篇140:1-3)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你们也要听见打仗和打仗的风声,总不要惊慌。(马太福音24:5-7;马可福音13:6-8;路加福音21:8-10)
在但以理书(10,11,12章),北方王和南方王的战争,以及其它战争无非表示属灵的战争;此外还有其它地方所提到的战争(如以赛亚书2:3-5;13:4;21:14,15;31:4;耶利米书49:25,26;何西阿书2:18;撒迦利亚书10:5;14:3;诗篇27:3;46:8,9)。
由于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所以利未人的办事(ministry)被称为“任职或服役”(military service),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即经上要求:
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办事的利未人,全都数点。(民数记4:23,35,39,43,47)
利未人的职责(office)是这样:任职在会幕里办事;到了五十岁要停工退任,不再办事(民数记8:24,25)。也可参看447节,那里通过圣言证明“军队”表示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教会的邪恶与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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