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473.启10:4.“七雷发声之后,我正要写出来,就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对我说,七雷所说的事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表这些事虽已显明,但要等到龙、兽和假先知所表示的那些人被逐出灵人界之后,它们才被接受,因为在此之前被接受,就会有危险。七雷所发之“声”就是刚才所提到的那些事(472节),这些事提及三次,因为它们正是新教会的本质。就属世之义而言,“写出来”表示记在纸上,因而是给后人存留的信息;但就属灵之义而言,“写出来”表示为了接受而记在心上;因此,把它们“封上,不可写出来”表示它们不会被记在心上并接受,直到龙、兽和假先知所表示的那些人被逐出灵人界,因为它们在此之前被接受,就会有危险。原因在于,“龙”、“兽”和“假先知”表示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他们坚持不懈地执着于自己的信仰,即:要靠近父神,而不是直接靠近主;主就其人身而言,并非天地之神;因此,如果上述“小书卷展开”所表示的、已经显明并正在显明的教义(472节)是被其他任何人,而不是被那些处于仁及其信的人,也就是“约翰”所表示的那些人(5,17节)所接受,那么在龙被逐出之前,它不仅被他们弃绝,还会通过他们而被其他人弃绝;即便不被弃绝,也会遭到歪曲,甚至亵渎。
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启示录接下来的一系列内容很清楚地看出来,如:他们杀害主的两个见证人(启示录11:7);那龙站在即将生产的妇人面前,要吞吃她的孩子;他与米迦勒争战后,就逼迫那妇人(启示录12:1-17);两个兽上来,一个从海中上来,另一个从地中上来,与龙合而为一(启示录13:1-18);又如,他将其追随者聚集到叫哈米吉多顿的地方去争战(启示录16:16);最后,他们聚集列族,就是歌革和玛各去争战(启示录20:8,9);不过,龙、兽和假先知都被扔进硫磺和火的湖里(启示录20:10);这一切完成后,将要作羔羊之妻的新教会从天而降(启示录21-22章)。这就是这句话的含义:
七雷所说的事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启示录10:4)
也是本章下面这句话的含义:
在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就成全了,正如神向祂的仆人众先知所宣告的。(启示录10:7)
还是下一章这句话的含义:
第七位天使吹号,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的和主基督的。(启示录11:15)
同样是接下来各章中许多话的含义。该主题的相关内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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