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442.启9:13.“第六位天使吹号”表审查并显示新教教会中那些没有如此的智慧,然而却将宗教信仰的一切都置于信中,只思想信,除了这信和习惯性的敬拜之外什么也不想,从而随心所欲地生活之人的生命状态。从这一节直到本章末尾,所论述的都是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解读明显看出来。“吹号”表示审查并显示教会的状态,因而审查并显示那些其宗教信仰在于唯信之人的生命状态(397节)。
现在所论述的这些人完全不同于到本章为止所提到那些其信仰的虚假看似蝗虫的样子之人。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早已描述过的那些人热衷于探究因信称义的奥秘,还热衷于给出它的迹象和见证,对他们来说,这些迹象和见证就是道德、文明生活的良善;并坚称,圣言的诫命本身的确是神性,但在人那里就变得属世,因为它们是从人的意愿发出的,并未与信之属灵事物结合;并且因为他们通过博学味道十足的理性分析来确认这些事,所以他们照着上面的描述(421节)而住在深渊的南方区域。
但下文直至本章末尾所论述的那些人并不研究这些奥秘,只是纯粹将信当作宗教信仰的全部,除了信和习惯性的敬拜之外就没别的了,因而随心所欲地生活。我蒙允许看到这些人,还与其交谈;他们住在北方区域的茅草屋里,这些茅草屋散落各处,由芦苇和灯心草抹上石灰建成,屋内的地面就是地板。那些出于属世之光知道如何通过推理确立唯信,并确认它与生活毫不相干的人当中,做得较为巧妙者住前面,较为简单者住在他们后面,较为愚拙者则朝向该区域的西部;他们人数之多,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他们被天使灵教导,但是,凡不接受信之真理并照之生活的,都被带往他们下面的地狱,并被监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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