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354.“拿弗他利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那些将要在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对功用和何为功用的领悟。在至高意义上,“拿弗他利”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固有能力;在属灵意义上,表示试探并得胜;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属世人的抵制;因为他因相争而得名。但此处“拿弗他利”表示对功用,以及何为功用的领悟,因为在次序上他在亚设之后,而亚设表示对功用之爱;还因为凡在试探中得胜的人都有对功用的内在领悟;事实上,心智的内层通过试探被打开。他们所拥有的领悟在耶利米书(31:33,34)有所描述;他们内心能感觉到何为良善,也能明白何为真理。“拿弗他利支派”表示天使和世人的这种领悟,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这些事得以证实:
拿弗他利人在田野的高处。(士师记5:18)
“田野”的高处是指在领悟方面的教会内在。
拿弗他利啊,你足沾恩惠,满得耶和华的福,可以得西方和南方为业。(申命记33:23)
“得西方”是指热爱服侍的良善,“得南方”是指智慧之光,也就是这种领悟。拿弗他利是只释放的母鹿,发出嘉美的言语。(创世记49:21)
此处描述了试探后的状态,即出于领悟的自由雄辩。
经上还记着说:
拿弗他利支派的一个人满有智慧、聪明、技能,在所罗门的殿中作各样的铜工。(列王纪上7:14)
就名字和支派而言,圣言的历史书部分和预言部分的含义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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