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35

635.启11:3.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揭秘启示录 #164

164.“我必临到你

164.“我必临到你那里,如同贼一样。我几时临到你那里,你也决不能知道”表属于敬拜的事物将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却不知是何时被夺走,如何被夺走的。经上之所以说“主必如同贼一样临到”,是因为敬拜的外在良善从敬拜已死之人那里被夺走。死的敬拜也有某种良善之物,因为他们思想神和永生;只是缺乏真理的良善并非良善,要么是邀功的,要么虚伪的,而邪恶与虚假则如同贼一样把它夺走了。这在尘世是一步一步进行的,死后则完全被夺走,人却不知是何时被夺走,如何被夺走的。“祂必如同贼一样临到”被归于主,但就属灵之义而言,这句话的意思是,地狱要将它偷走。这与圣言中的这些说法很相似,即:神恶待人、报应他、报仇、发怒,把他引入试探。而事实上,地狱才会做这些事,因为经上是照着以这种方式显现在这个人面前的表象如此说的。做买卖的才干和银子若不善加利用,以致一无所得,就从这人那里被夺走,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25:26-30)和路加福音(19:24-26)。“买卖”和“赚取”表示为人的自我获取真理与良善。
由于良善与真理从那些敬拜已死之人被夺走,如同在暗处被贼偷走,故在圣言中,这种事有时被比作贼,如以下经文:
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不知道你们的主什么时候来到。但这一点你们要晓得,家主若知道窃贼什么时候来,就必警醒,不容他的房屋被破门而入。(马太福音24:42-43)
盗贼若来在你那里,或破坏者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俄巴底亚书1:5)
他们蹦上城,蹿上墙,爬进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去。(约珥书2:9)
他们行事虚谎,盗贼进入,外有群盗骚扰。(何西阿书7:1)
不要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20)
人之所以必须警醒,并且不知道主什么时候来,是因为他能仿佛凭自己思想和行动,因而照着他的理性而处于自由中,免得有任何恐惧侵入。人若知道那时候,必陷入恐惧。人在自由的状态下所行的会永远存留,而出于恐惧所行的却不能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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