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L21.如今许多人只是把主看作跟他们自己一样的一个普通人,因为他们只想到祂的人性,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而事实上,祂的神性和祂的人性不可能分离。因为主是神和人,主里面的神和人不是两个,乃是一个位格;事实上,完全为一,正如灵魂和身体是一个人;这符合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由教会会议所制定,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的教义。因此,为免得将来有人在思想上将主里面的神性和人性分开,我恳请他读一下前面从路加福音中所引用的那些经文,以及下面从马太福音中所引用的经文:
耶稣基督的降生是这样的:祂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没有同居以前,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她丈夫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正想着这些事的时候,看哪,有主的使者在梦中向他显现,说,大卫的子孙约瑟,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祂起名叫耶稣,因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然后,约瑟睡醒了,起来,就遵着主使者吩咐他的,把他的妻子娶过来;只是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25)
从这些话,以及路加福音中关于主降生的记载和前面所引用的经文明显可知,“神的儿子”就是从耶和华父成孕并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耶稣,所有先知书和诗篇直到约翰,都在预言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