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96.但在我们这个时代,那些在教会掌权的人对主的公义有着截然不同的描述;他们也通过将祂的公义铭刻在人的心中而使他们的信仰成为得救的信仰。而事实上,主的公义因在性质和起源上是这样,并且本身是纯粹的神性,所以就像神性生命,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一样,不能与任何人结合,因而不能实现救赎。主带着祂的爱和智慧进入每个人;但除非人照秩序生活,否则这生命即便在他里面,也无助于他的得救;它只赋予他理解真理和实行良善的能力。照秩序生活就是照神的诫命生活;当人如此生活并如此行时,他就为自己获得公义,不是主救赎的公义,而是作为公义的主自己。这些话描述的就是这样的人:
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马太福音5:20)
马太福音:
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10)
又:
在时代的完结,天使要出来,从义人当中把恶人分别出来。(马太福音13:49)
以及其它地方。在圣言中,“义人”是指那些照着神序生活的人,因为神序就是公义。
主通过救赎行为所成为的公义本身不能归于人,也不能铭刻在人身上,适应人,并与人结合,就像光不能属于眼睛,声音不能属于耳朵,意愿不能属于活动的肌肉,思维不能属于说话的嘴唇,空气不能属于呼吸的肺,热不能属于血液一样,等等。在这些情况下,谁都可以从自己的观察中看到,或说自己感知到,有流注和毗邻,但没有结合,或说这些元素都流入人的身体部位,并与它们一起作工,但没有成为它们的一部分。然而,只要人实践公义,他就会获得公义;他越出于对公义和真理的爱对待邻舍,就越实践公义;公义住在他所履行的良善本身或功用本身中。因为主说,凭果子就能认出每棵树。若关注另一个人意愿的目的和目标,以及他行为背后的意图和原因,人人都可以从他的作为中了解他。所有天使,以及我们自己世界上的所有智者都关注这些事物。一般来说,从地上出产并生长的一切植物和灌木都能凭其花、种子和功用被认出来;一切金属都能凭其价值或用处被认出来;一切石头都能凭其品质或属性被认出来;一切田地,各种食物,地上的一切走兽,空中的一切飞鸟,都各凭自己的品质被认出来;为什么人不就可以被如此认出呢?在关于信仰的那一章(TCR 373-377节),我们会解释人的作为的品质及其源头。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