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92.(4)这人身就是神的儿子,神通过这人身把自己差到世上。主经常说,父差遣了祂,祂是父差来的(如马太福音10:40; 15:24; 约翰福音3:17, 34; 5:23, 24, 36-38; 6:29, 39, 40, 44, 57; 7:16, 18, 28, 29; 8:16, 18, 29, 42; 9:4;以及其它许多地方)。主这样说,是因为“被差到世上”是指降临,并来到世人中间;这是通过祂从童女马利亚所取的人身来实现的。此外,这人身实际上就是神的儿子,因为(根据路加福音1:32, 35)它是从作为父亲的耶和华神成孕的。祂被称为“神的儿子”、“人子”和“马利亚的儿子”。“神的儿子”是指在其人身中的耶和华神;“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而“马利亚的儿子”是指祂所取的严格意义上或实际的人身。在下文,我们将说明,这就是“神的儿子”和“人子”的含义。“马利亚的儿子”是指纯粹的人身,这一点从人的生育明显看出来,因为灵魂来自父亲,身体来自母亲;事实上,灵魂就包含在父亲的精子中,或说就是父亲的种子,并在母亲的子宫里披上身体;或也可说,人所拥有的一切属灵之物都来自父亲,一切物质都来自母亲。对主来说,祂所拥有的神性来自耶和华父,人身来自母亲。合一的这两者就是神的儿子。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主的诞生很清楚地看出来,对此,路加福音如此记着:
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将要从你所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主也将称自己为“父所差来的”,因为“差来的”和“天使或使者”具有相同的含义;在原文,天使或使者是指一个被差来的人。因为在以赛亚书,经上说:
耶和华面前的天使拯救他们;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以赛亚书63:9)
玛拉基书:
你们所寻求的主,就是你们所仰慕的立约的使者,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玛拉基书3:1; 以及别的地方)
在本书第三章,就是论述神性三位一体的地方,我们将看到,神性三位一体,即父神,圣子和圣灵,在主里面,祂里面的父是起源神性,或作为一切事物源头的神性,圣子是神性人身,圣灵是神性发出或发出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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