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89.(3)神照着祂的神序取了人身。论述神性全能和全知的章节已经说明,神在创造宇宙及其每一个和一切事物时,就把秩序引入了它们;因此,祂在宇宙及其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全能都是照着祂的秩序律法来进行和运作的。前面(TCR 49-74节)已经连续论述了这些律法。
既然正是神降临,既然如那里所说明的,祂是秩序本身,那么祂若要成为一个实际的人,就有必要在子宫里受孕、孕育,然后出生,接受教育,逐渐获得知识,由此被引入聪明和智慧。因此,就祂的人身而言,祂是和其它婴儿一样的婴儿,和其他孩童一样的孩童,等等;唯一不同的是,祂经历这些发展状态比其他人更快、更充分、更完美。祂照着秩序以这种方式发展,这一点从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那孩子渐渐长大,灵里强健。耶稣的智慧和年纪或身量,并神和人对祂的喜爱,都一起增长。(路加福音2:40, 52)
祂比其他人成长得更快、更充分、更完美,这一点从路加福音中论到祂的话明显看出来,即:
祂十二岁时,在殿里坐在教师中间,教导他们,凡听见祂的,都希奇祂的理解和对答。(路加福音2:46, 47; 4:16-22, 32)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神序要求一个人要预备自己接受神;他怎样预备自己,神就怎样进入他里面,如同进入祂自己的住处和家;这种预备是通过关于神和属于教会的属灵事物的知识,因而通过聪明和智慧实现的。因为这是一条秩序的律法,人接近和靠近神(他必须完全貌似凭自己这样做)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接近和靠近人,并在人的内层与他结合。下文(TCR 97-99, 105-106节)将进一步说明,主照着这种秩序发展,甚至直到与父完全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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