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777.主就是圣言,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在这段经文中,“圣言”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基督徒中间的神性真理只源于圣言,圣言是源泉,所有奉基督之名的教会都从这源泉中汲取丰盛的活水;然而,一个接受属世意义上的圣言的教会可以说在云中,但一个接受属灵和属天意义上的圣言的教会在荣耀和能力中。关于圣经和十诫或教理问答的章节已经说明,圣言有三层意义,即:属世意义、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一层意义在另一层意义里面。由此清楚可知,约翰福音中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约翰在约翰一书中也对此作了见证: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理解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约翰一书5:20)
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主经常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在希伯来语中,实实在在(即阿们)是指真理;主就是“阿们”(参看启示录3:14),也是“真理”(参看约翰福音14:6)。此外,当问当今学者,他们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中的“圣言”时,他们回答说,它是指在其卓越中的圣言;然而,在其卓越中的圣言,不就是神性真理吗?由此明显可知,现在主将出现在圣言中。祂不会亲自出现,因为自祂升天以后,祂就在其荣耀的人身中;祂在这人身中无法向任何人显现,除非他的灵眼先被打开。但对处于邪恶和随之而来的虚假的任何人,因而对祂放在左手边的任何山羊来说,这是不可能的。因此,祂向门徒显现时,先打开他们的眼,因为经上记着:
他们的眼睛开了,他们才认出祂,祂却从他们眼前消失了。(路加福音24:31)
复活后在坟墓旁的女人们也是如此;因为那时,她们看见天使坐在坟墓里,与她们说话,没有人能用肉眼看见天使。使徒们在主复活之前,也不是用肉眼看见了在其荣耀人身中的主,而是在灵里看见了祂;他们从这种状态中醒来或出来后,觉得自己好像睡着了。这一点从主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那时他们睡得很沉(路加福音9:32)。因此,以为主会亲自出现在天上的云中是徒劳的;但祂将出现在圣言中,圣言来自祂,因而就是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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